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站台檢索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約有 12 項的查詢結果

2022-04-28
英國數位、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 DCMS)於2022年4月28日發布廣播電視白皮書《下一步:國家的廣播電視願景(Up Next - The Government’s Vision for The Broadcasting Sector)》,旨在促進公共廣播電視服務(public service broadcasters, PSBs)發展,支持其提供獨特且多樣化的內容。
2021-09-07
繼成功合作試行影片分級制度後,Netflix與英國電影分級委員會(British Board of Film Classification, BBFC)發布聯合聲明表示,雙方擬建立長期合作關係,Netflix的所有影片亦將持續提供內容年齡分級。 自2020年11月起,Netflix在英國針對其所提供的影視內容全面採行BBFC內容年齡分級制度,由Netflix員工根據影片內容,逐一人工標示如暴力、性愛畫面、髒話等標籤,再將資料匯入雙方共同開發的演算法系統,以建立內容年齡分級制度,而BBFC則於每個月對分類結果進行審核,確保準確性。
2021-08-15
據加拿大廣播電臺(Radio Canada)報導,加拿大政府擬將Netflix等數位串流媒體服務排除於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 DST)的徵收範圍,惟其將屬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或合併銷售稅(Harmonized Sales Tax, HST)之課徵範圍。
2020-09-25
義大利財稅警察(Guardia di Finanza, GdF)日前展開「Evil Web」網路盜版查緝行動,共破獲58個串流影音網站以及18個Telegram頻道,再次打擊國內猖獗的非法影音網站。
2020-08-08
印度網際網路及行動通訊協會(Internet and Mobile Association of India, IAMAI)向印度資訊廣電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MIB)提議,以業者內部設立公評人(Ombudsman)模式作為串流視聽服務自律規管方式。
2020-07-02
紐西蘭公共媒體基金會(NZ On Air)和廣播電視標準局(Broadcasting Standards Authority)於2020年3月針對紐西蘭14歲以下的兒童及其父母/照顧者進行兒童媒體使用研究,和前一次於2014年進行之調查結果相比
2020-05-22
菲律賓議員Joey Salceda向國會提出法案,要求對訂閱式影音與音樂串流應用程式、社群媒體網站廣告、電商平臺等數位服務徵稅,徵收對象包含Facebook、Google、YouTube、Netflix與Spotify等大型科技公司,以填補政府用於新冠病毒疫情的紓困預算。
2020-03-20
隨著新冠病毒疫情擴散,各式形成群聚的文化、教育及宗教活動皆已取消,德國聯邦媒體主管(Die Direktorenkonferenz)有鑑於直播串流(Live-Streaming)服務的重要性日漸升高,因而決議在4月19日以前簡化文化、宗教與教育等三大類型之直播串流(Live-Streaming)服務許可程序,以因應疫情需求。
2020-03-04
根據Digital TV Europe公司公布的2020年產業調查(Industry Survey 2020),串流媒體服務預估將繼續蓬勃發展,而付費電視未來恐將持續衰退或緩慢成長。
2019-12-06
市調公司Parks Associates於2019年12月初公布美國前10大OTT影音訂閱服務名單,此名單包括付費訂閱服務,主要基於2019年10月調查的訂閱數,因此並無納入後續上線的Disney+和 Apple TV+。本次名單中,Netflix依然獨占鰲頭,Amazon Prime Video和 Hulu則分占第二、三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