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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9 項的查詢結果

2023-10-12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政府於2023年10月12日推出新線上工具「密碼強度測試工具(Password Strength Tester)」,協助民眾選擇強度更高的密碼,以加強保護電子郵件、銀行及社群媒體帳號等線上個人資訊。
2023-06-08
英國科學、創新暨科技部(Department for Science,Innovation & Technology, DSIT)於2023年6月8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英國與美國達成原則性承諾,將擴展英國資料隱私框架(Data Privacy Framework),預期透過建立新的「資料橋(data bridge)」,促進兩國間個人資料自由流動。
2023-05-03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指出,Facebook誤導家長,使其認為使用Messenger Kids服務可控制孩童交流情形,又未依承諾限制存取權限,致使部分應用程式(APP)開發者可獲取用戶數據,違反「2012年隱私命令(2012 privacy order)」、「2020年隱私命令(2020 privacy order)」及《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施行細則(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Rule, COPPA Rule)》等規範。
2022-12-09
澳洲聯邦法院駁回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對Google的訴訟,判決指出,Google更改隱私政策以擴大其使用及收集個人資料的範圍所發出的通知訊息不具誤導性,且Google係徵求用戶的同意,並僅在用戶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實施。ACCC表示將審慎考慮法院的判決。
2022-11-03
澳洲通訊及媒體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調查發現,澳洲廣播電視公司(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ABC)於2021年5月報導約會應用程式詐騙新聞片段中,其中一個瀏覽的畫面揭露包括面容、年齡和姓氏等可供識別的個人資料,已違反ABC業務實踐準則《ABC Code of Practice》的隱私要求。
2022-08-12
澳洲聯邦法院判處Google支付6,000萬澳幣(約新臺幣12.27億元)罰款,因其違反《消費者保護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間針對收集與使用個人定位資料一事,向Android手機使用者提供誤導性資訊。
2021-08-21
中國大陸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該法自2021年11月1日生效,並詳細規範有關數據收集、使用與儲存之規定,其中包括要求在中國大陸之境外公司與組織須依此法處理數據,例如要求任命負責確保遵守此法之代表人。
2021-06-28
歐盟於2021年6月28日同意通過資料適足性(data adequacy)決定後,個人資料可繼續在歐洲和英國之間自由流動。英國政府表示歡迎,此舉代表承認該國高水準之資料保護標準。此決定意味著英國企業和組織可繼續從歐盟和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接收個人資料,無需另作安排。
2020-07-20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ECJ)於2020年7月16日以不符歐盟相關法規為由,裁定歐盟與美國於2016年達成之「隱私盾(Privacy Shield)」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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