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站台檢索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約有 13 項的查詢結果

2022-03-07
沙烏地阿拉伯通訊暨資訊科技委員會(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mission , CITC)根據首輪公眾徵詢結果修正《數位內容平臺規範(Digital Content Platforms Regulation)》草案,並於2022年3月7日至3月24日啟動第二輪公眾意見徵詢。
2021-10-06
英國設計與藝術家著作權團體(Design and Artists Copyright Society, DACS)執行長Gilane Tawadros於2021年10月6日在藝術專業媒體ArtsProfessional發表文章,推廣名為「智慧基金(Smart Fund)」的科技與文化產業協作模式。 智慧基金將透過指定電子設備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抽取每臺設備銷售額的特定比例投入基金,做為數位內容創作者的報酬,並回饋當地社區創意發展,目的係導正數位內容在智慧型手機、筆記型電腦等電子裝置上被廣為分享、下載及使用,創作者卻未獲公平報酬的困境。
2021-09-02
美國科技公司Apple長久以來強制要求數位內容提供者須透過Apple內建應用程式發行平臺進行銷售,並向其收取30%的交易手續費,故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正取引委員会)對其展開調查,稱此作法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2021-08-09
印度政府於2021年2月發布「中介準則與數位媒體倫理條款(Intermediary Guidelines and Digital Media Ethics Code)」,以加強監管OTT平臺,並要求業者依據使用者年齡進行內容分級。惟法律和業界資深人士指出,該法雖能監理合法OTT平臺,恐將促使民眾轉向非法成人內容。
2021-07-26
日本總務省青少年網路安心使用環境整備工作小組(青少年の安心・安全なインターネット利用環境整備に関するタスクフォース)針對《青少年網路環境整備法(青少年インターネット環境整備法)》,自2018年施行以來的執行情形,以及近年網路環境變化,於2021年7月26日發布相關議題探討和因應對策報告。
2021-07-16
日本總務省於2021年7月16日發布《「數位平臺服務研究會(プラットフォームサービスに関する研究会)」期中報告》,主要調查國內線上非法和有害內容、假訊息,以及使用者資訊處理的現況與相關措施,並據以提出未來因應對策。
2021-07-15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建議改革法律,以確保公共服務媒體(Public Service Media, PSM)在數位時代能夠繁榮發展。
2021-07-14
英國數位、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 DCMS)發布網路媒體素養策略報告,旨在教導並賦予英國網路使用者管理其上網安全的能力。該報告內容涵蓋資料與隱私、網路環境、資訊獲取、網路行為後果、網路參與等5大架構,並列出培養媒體素養將面臨缺乏評估機制、經費短少、難以觸及受眾、弱勢用戶的媒體素養落差、教導受眾對抗假訊息、媒體素養產業內部缺乏協調等6項主要挑戰。
2021-07-01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於2021年7月1日發布一項草案,提議授權當地新聞代表機構Country Press Australia(CPA)及其成員,與 Facebook和Google就平臺上的新聞內容付費問題進行集體談判,此次提案的授權效期為10年。
2021-05-19
為了解民眾對於線上資訊的媒體素養,挪威媒體監管機關Medietilsynet委託市場調查公司Kantar等單位,向超過2,000位民眾進行調查,調查對象年齡介於16歲至102歲,該測試要求受訪者分辨公共資訊、廣告與新聞等線上資訊。調查結果顯示,約8成受訪者能正確分辨上述內容,惟年紀最輕(16歲至24歲)與最年長(80歲以上)的受訪者正確回答比例較低,顯示標註內容標籤與資訊來源的重要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