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
依據澳洲財政部長(Treasurer)指示,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sion, ACCC)對數位平臺服務供應市場以及數位平臺服務對市場競爭及消費者的影響,展開為期5年的調查(Digital Platforms Services Inquiry),期間每6個月發布一份報告。第6次中期報告將審查澳洲社群媒體的競爭情形,並於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給財政部長。
2022-08-11
加州議會日前否決對社群媒體平臺究責兒童傷害的議案,Instagram和TikTok等社群媒體平臺尚無須為已知恐造成兒童成癮的功能而支付罰款,惟議會否決的原因並不明朗。
2022-07-25
紐西蘭非營利線上安全組織Netsafe於2022年7月25日宣布,Google、Amazon、Twitter、Tiktok及Meta等全球數位媒體科技業者已簽署由其研擬的自願性《紐西蘭奧特亞羅瓦網路安全與危害行為準則(Aotearoa New Zealand 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afety and Harms)》,旨在減少傳播有害內容。
2022-06-20
有鑑於強化線上安全係現今國際趨勢,新加坡資通訊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MCI)擬推行《線上安全行為準則(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afety)》及《社群媒體服務內容準則(Content Code for Social Media Services)》,並將新加坡國情以及種族、宗教等敏感議題納入考量,惟違反者面臨的後果尚不明朗。
2022-06-01
德州共和黨人士因認為社群媒體具自由主義偏見(liberal bias)而推動社群媒體管制法,規定Facebook、Twitter以及Google等用戶數逾5,000萬的社群媒體不得因政治觀念而封鎖或審查用戶。繼科技產業提出告訴後,美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日前以5比4的票數,禁止德州實施社群媒體管制法,然並無提供判決理由。
2021-11-30
英國競爭及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 CMA)依2021年8月發布的調查報告宣布,Facebook收購圖檔搜尋引擎公司Giphy將減少社群媒體平臺間之競爭,且將Giphy排除於展示廣告市場競爭中,經諮詢利益相關企業與組織,並評估Facebook提出之補救方案後,CMA決議要求Facebook出售Giphy予其批准的買家,以解決本案限制競爭的問題。
2021-11-24
英國議會審核中的《線上安全法草案(Draft Online Safety Bill)》,賦予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確保民眾上網安全的職責,並強制科技公司承擔保護使用者的責任。考量線上內容繁雜與監理有效性,Ofcom傾向以保障線上言論自由與使用者權利為本,致力消除網路搜索與社群媒體中「模糊與不確定性」內容治理議題。
2021-10-21
Facebook日前與代表法國300位新聞出版業者的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lliance de la Presse d ' Information Generale, APIG)達成協議,Facebook將為平臺所提供的新聞內容預覽付費,以提升該平臺傳播的資訊品質,惟此次協議的具體金額未公開。
2021-10-09
鑑於年輕人每天平均使用網路時間近5個小時,美國民主黨議員近日發表公開信呼籲,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ion, FTC)應確保Facebook、YouTube、TikTok等科技公司,落實兒童與青少年線上隱私政策與公開聲明的保護義務。對此,FTC與Facebook不予評論,TikTok和YouTube則尚未回應。
2021-09-15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日前揭露Facebook內部研究發現Instagram社群網路對少女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且高達32%少女表示,在她們對身材自卑時,使用Instagram將加重這種負面情緒。對此Instagram回應,正設法讓用戶轉向不同類型的內容,以避免過度關注身材意象相關內容,致生負面的自我比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