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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11 項的查詢結果

2023-03-23
美國科技巨擘Meta於2023年3月23日發布網路成本分攤議題聲明,其認為歐洲電信業者要求內容與應用程式提供者(Content and Application Provider, CAP)支付網路使用費並非解決電信業者財務問題之方案,電信業者沒有認知到CAP挹注於基礎建設之投資,及其在數位生態系中創造之價值。電信業者與CAP為角色互補的共生企業,每日有數十億用戶為獲取網路內容上網,促使人們對網路接取的需求增加,Meta在內容的投資實際上有助於電信業者的商業模式與營收。
2023-02-23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3年2月23日提出 《Gigabit基礎建設法案(Gigabit Infrastructure Act)》及「Gigabit建議(Gigabit Recommendation)」草案,旨在達成「歐洲數位十年(Europe's Digital Decade)」目標,於2030年前提供歐盟所有公民與企業Gigabit等級網路,推進歐洲連網數位轉型。另外,EC亦針對網路互連與基礎設施展開初探性公眾諮詢以蒐集意見,了解網路互連與技術進步驅動之需求增加如何影響未來發展。
2023-02-01
歐盟將向科技與電信產業徵詢意見,討論科技巨頭是否應分攤網路成本。 包括德國電信、Orange、Telefonica與義大利電信等在內的歐洲電信業者表示,Google、Meta、Amazon、Netflix、Apple及Microsoft等六大內容供應商占據半數以上的網路流量,應公平分攤網路建設成本。科技業者則認為,該想法相當於徵收網路流量稅,可能會違反歐洲網路中立原則中平等對待使用者之精神。
2023-01-04
電信業者認為Big Tech推動歐洲地區大部分的網路流量,呼籲歐盟透過立法,要求大型科技公司(Big Tech)如Alphabet的Google、Meta的Facebook以及Netflix支付歐洲電信業者網路成本。為此歐盟擬於2023年初就公平支付議題展開諮詢,再研提立法草案。
2022-10-21
由於Naver和Kakao等韓國大型內容業者皆已向韓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支付網路使用費,而國際內容業者卻仍未支付任何費用,爰此韓國國會於10月21日會議中,針對Google、Apple以及Netflix等全球科技巨頭迴避網路使用費議題提出質疑。
2022-10-07
歐盟電子通傳監管機構(Body of European Regulators for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BEREC)於2022年10月7日針對內容與應用程式提供者(Content and application provider, CAP)應分攤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網路成本議題,發布「大型CAP向ISP支付使用費初步評估(BEREC preliminary assessment of the underlying assumptions of payments from large CAPs to ISPs)」文件。BEREC認為任何干預市場的措施皆需有充分理由,鑑於目前的市場狀況,沒有證據支持歐洲電信網路協會(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Operators' Association, ETNO)提出的直接補償機制具合理性,網路發送方付費(sending party network pays, SPNP)模式可能為網際網路生態系帶來各種風險。
2022-06-07
韓國資訊社會發展研究院(Korea Information Society Development Institute, KISDI)於5月27日發布《歐洲網路使用費討論—Axon的網路生態系統報告介紹(유럽에서의 망 사용료 논의, 액슨(Axon)의 인터넷 생태계 보고서 소개)》,內容摘錄自歐洲投資顧問公司Axon於5月提供的《歐洲網路生態系統報告(유럽의 인터넷 생태계)》。
2022-04-06
由SK Telecom、KT 、LG U+等業者組成的韓國電信協會(한국통신사업자연합회, KTOA)日前與總統職務交接委員會代表會面,呼籲修改《電信事業法》,要求Netflix、Google等具一定規模的內容業者需與網路服務提供者(ISP)簽訂網路使用契約,並約定網路使用條件,以引導資通訊技術市場良性發展。
2021-10-25
隨著Netflix影集《魷魚遊戲》爆紅,韓國串流平臺網路使用費事件爭議不斷,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推動《電信事業法》修正案,旨在要求大型內容提供者支付網路使用費,且禁止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在未支付合理費用的情形下,要求使用網路服務。 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亦表示,將針對此議題討論相關法案;朝野議員則關注Netflix的避稅與內容收益分配問題。
2021-10-13
韓國網路服務提供者SK Broadband正式起訴美國內容提供者Netflix,要求Netflix支付網路流量增加成本及維護費用,對此Netflix表示將審查 SK Broadband的要求並尋求合作機會,以保護用戶權益。 SK Broadband指出,Netflix網路流量自2018年5月至今成長約24倍,且隨著《魷魚遊戲》等影集熱播,Netflix成為韓國網路第二大流量來源,惟相對於其他內容提供業者(如Amazon、Apple以及Facbook等),Netflix與YouTube皆未支付網路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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