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5
為改進《2018年不實資訊行為守則(2018 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日前發布《2022年不實資訊行為守則(2022 Strengthened 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守則簽署者須於6個月內實踐守則內容。
2022-04-23
歐洲議會(Members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MEP)和歐盟成員國對《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草案達成協議,有望確立線上平臺問責制度,提供網路使用者更完善的基本權利保障,將重新平衡使用者、線上中介機構(包括線上平臺和超大型線上平臺)和主管機關間的權利和責任。
2021-12-15
歐洲議會準備與歐盟成員國,就大型線上平臺於歐盟境內允許與不允許之行為規則進行協商。「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提案將大型線上平臺之守門人(gatekeepers)特定實際行為列入禁止名單,且使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能展開市場調查與制裁違規行為。歐洲議會以642票同意、8票反對與46票棄權之表決結果,通過直接適用於守門人平臺之新義務與禁令,以確保公平與開放的市場。
2021-12-13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國際部總監Camilla Bustani與策略部臨時總監Ed Leighton日前針對線上安全(Online Safety)監理,闡明Ofcom未來執行方法與方向。相關監理旨在提高線上業者營運的透明度,以協助民眾明智地使用線上服務,同時確保Ofcom制定的行為準則穩健有效、具針對性且符合比例原則。
2021-09-15
英國政府宣布全新立法計畫,擬依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建議,於2021年秋季《廣播電視白皮書(Broadcasting White Paper)》發布細項措施提案,旨在訂立能增進未來相關產業特色的原則方法,以保障英國電視節目創作,並助益數位時代下的公共廣播電視(public service broadcasters, PSBs)與美國串流服務競爭。具體內容包括:
2021-05-26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1年5月26日發布「強化《不實資訊行為守則》指南(Guidance on Strengthening the 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 該指南具體呼籲透過以下方法來加強《不實資訊行為守則》:
2021-04-29
為防堵不實資訊散布,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18年發布「不實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以業者自律為原則據以實施。Twitter、TikTok、Google、Facebook與Microsoft等業者已陸續於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同意遵守,並定期發布自我評估報告。EC於2021年4月29日公布上述業者在2021年3月針對新冠病毒(COVID-19)與疫苗不實資訊採取之措施,摘要說明如下
2020-10-16
為延續韓國政府於2020年8月發布之《數位媒體溝通能力加強綜合計畫(디지털 미디어 소통역량 강화 종합계획)》,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開設「Medi On」媒體教育平臺,於2020年10月17日正式營運,預計未來可縮減不同年齡與城鄉之間的數位落差。
2020-10-07
為應對新冠病毒(COVID-19)假訊息氾濫問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0年6月10日發表共同命令(Joint Communication),要求線上平臺每月發布《不實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執行結果報告,以提高平臺透明度與問責制。EC於2020年10月7日發布第二份執行結果報告,內容涵蓋已簽署守則之平臺及廣告
2020-10-05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공정거래위원회)於2020年9月28日公布《關於線上平臺中介交易公平法(온라인 플랫폼 중개거래의 공정화에 관한 법률)》草案,簡稱《線上平臺法》。依該草案內容,未來將納管一定規模以上之線上平臺業者。具體納管標準以前一年銷售額達100億韓元(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