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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11 項的查詢結果

2023-05-03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指出,Facebook誤導家長,使其認為使用Messenger Kids服務可控制孩童交流情形,又未依承諾限制存取權限,致使部分應用程式(APP)開發者可獲取用戶數據,違反「2012年隱私命令(2012 privacy order)」、「2020年隱私命令(2020 privacy order)」及《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施行細則(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Rule, COPPA Rule)》等規範。
2022-12-13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公布《歐盟-美國資料隱私框架的適足性認定(Adequacy decision for the 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草案指出,經EC評估,美國法律框架提供了與歐盟相當的資料保障措施,草案並已轉交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 EDPB)徵求意見。
2022-04-27
在Google搜尋上,Google已制定了刪除個人身份訊息的一套政策,允許使用者請求從Google搜尋結果刪除某些過於個人化的內容,避免這些內容遭惡意散播,而對使用者造成直接傷害。
2022-02-02
歐洲約80%的網站使用IAB Europe建立之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Transparency and Consent Framework, TCF)系統,該系統要求訪問者透過快顯視窗放置Cookie,並將Cookie所收集之數據與廣告商分享。IAB Europe因此遭比利時數據保護局(Gegevensbeschermingsautoriteit, GBA)以違反歐盟隱私法為由裁罰25萬歐元(約新臺幣795.77萬元),GBA亦要求IAB Europe須於兩個月內提出調整TCF系統之解決方案。
2021-08-01
2020年3月,視訊會議軟體公司Zoom遭美國境內的付費用戶與免費用戶向加州北區的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Zoom與Facebook、Google和LinkedIn共享個人數據,侵犯數百萬用戶的隱私,以及將其加密協議「傳輸加密」誤導為端到端加密,意即Zoom可以接取會議的視訊與影音,會議參與者非唯一可解密的通訊者,並指控Zoom未能阻止駭客加入視訊對話。Zoom已同意支付8,600萬美元(約新臺幣24.05億元),以尋求和解。
2020-07-20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ECJ)於2020年7月16日以不符歐盟相關法規為由,裁定歐盟與美國於2016年達成之「隱私盾(Privacy Shield)」協議無效。
2020-05-20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宣布透過歐盟「地平線2020(Horizon 2020)」計畫投入近4,100萬歐元,致力促進歐洲網路安全與隱私系統的創新,將支持9個網路安全及隱私解決方案的創新計畫。
2020-01-24
倫敦警察廳(London Metropolitan Police)宣布一項具爭議性的計畫,主要透過即時臉部辨識技術,以提高警察辨識嫌疑犯及首都治安維護的能力。
2019-10-09
非營利研究機構「Google Transparency Project」日前公布一份調查報告《Google’s Media Takeover》,揭露Google於全球資助新聞編輯室(newsrooms)發展情形。Google和旗下關係企業近十年間於全球提供至少1,157媒體贊助計畫,總金額達5.67億至5.69億美金。
2019-08-23
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ETSI)產業規範小組IPv6(Industry Specification Group,ISG IP6)的任務將延長至2020年12月,以完成IPv6的車聯網(Vehicle-to-Everything,V2X)以及關於IPv6網路安全和隱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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