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於今年6月初已開始審議新版衛星電視再傳輸無線電視頻道法規「STELA重認證法(STELA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14,簡稱為STELA)」。該法自1988年開始實施,規定每5年需重新修訂,確認法規適用性,並規定衛星電視得再傳輸無線電視頻道訊號,以供無線電視訊號接收不良地區之民眾觀看節目。
目前美國眾議院在聽證會上多數同意無線電視為至關重要的影音節目來源,但對於衛星電視再傳輸無線電視節目之年限與授權金交易制度等,仍存有爭議。美國廣播電視協會(National Broadcaster of Association,NAB)認為,應取消必載無時間上限之規定,讓市場機制來自由決定業者授權轉播頻道的時間,並讓無線電視業者爭取更合適的頻道上架授權金;而亦有反對方議員認為,無線電視為當地新聞、緊急救助資訊之重要來源,因此應保留永久性必載之規定。目前美國政府與業界對於如何建立妥善的頻道上下架規則仍未達共識。
美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Telepak Networks於今年6月初亦向FCC提交頻道授權爭議投訴書,聲稱在與頻道業者協商授權金的過程中,常陷入僵局甚至導致節目斷訊之問題,因而希望FCC出面仲裁。目前美國眾議院考量到保護消費者立場,在避免頻道斷訊、授權金哄抬或惡意綑綁頻道交易等市場不公平交易行為的前提下,有意新增一條附加條款,以明確定義「惡意」市場授權與談判行為,希望可以就此解決頻道上下架之爭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