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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KCC為因應韓國江原道火災事件,修正無線電視緊急災難事件廣播守則

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KCC)於今年4月初緊急召集3大無線電視業者,針對韓國近期的江原道大火事件,要求無線電視改善災難事件播報方法,包括應加強災難救援的手語翻譯畫面、提供給外國人的救援消息等多元作法,以傳達正確災難資訊。

 根據韓國通訊發展法第40條和廣播法第43條規定,韓國公共電視KBS在發生國家災難事件時,應配合主管機關指導,扮演播送災難訊息的重要角色。此次韓國江原道大火事件,KBS也立即成立了災害廣播工作小組,並配合韓國政府所訂定的《緊急災難事件廣播守則》,加強事件報導。相關作為包括加強災難事件報導人力和設備、建立防損害中心、和地方電視臺合作加強報導災害影響範圍等資訊、建立行動數位化災害即時訊息推播系統等。

針對此次事件,雖然KBS已立即啟動相關應對機制,但韓國KCC表示,現有《緊急災難事件廣播守則》仍有缺失不足之處,未來將修正無線電視災難事件播報守則,包括應加強殘疾人士、老年族群和外國人等不同收視族群之災難廣播方法。此次大火事件也再次凸顯無線電視於國家災難事件時所應扮演角色。KCC已承諾未來將改善整體災難廣播方針,而KBS也承諾將提高預算和相關人力等,以因應未來緊急災害事件之播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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