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德國議會通過《電子媒體法》修正案,將影音分享平臺移除不法內容之義務寫入法規中

 德國議會通過《電子媒體法(Telemedia Act)》修正案。新法規定下,影音分享平臺業者如YouTube、Vimeo和TikTok等在接獲使用者檢舉不當內容(如違反廣告和兒少保護規定)時,須設立回報和補救機制,並遵循法規要求檢查使用者是否有上傳違反德國刑法之視聽媒體內容。

此檢舉流程泛稱為「通知和行動(Notice & Action)」機制,使用者得在線上平臺中透過電子形式舉報違法視聽內容,而平臺業者在接獲檢舉後,應「立即」檢查遭檢舉之視聽內容。若違法行為屬實,則須移除或封鎖存取。經移除的內容須至少保存10週,同時業者須立即將檢查結果告知檢舉人和視聽內容上傳用戶,雙方可在2週內針對業者處置做確認及回覆,然而檢舉人和上傳不法內容之用戶身分均不得對外公開。

德國早在2017年通過《網路執法法案(Network Enforcement Act,簡稱NetzDG))》,要求大型社群網路平臺業者須負起審查違反德國刑法犯罪言論之義務。而本次通過《電子媒體法(Telemedia Act)》修正案,係配合歐盟2018通過之修訂版《視聽媒體服務指令(Audiovisual Media Services Directive, AVMSD)》,將影音分享平臺業者移除不法內容之責任與義務納入法規中,未來對於使用者上傳之違法視聽內容將會有更具體的處置措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