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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擬針對外國政府贊助或提供之廣播電視內容,提高透明度規範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主委於2020年9月15日向會內提議一份法規制訂通告(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擬針對外國政府贊助或提供之廣播電視內容,建立明確之透明度要求。

該NPRM旨在修改聯邦法規彙編(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第47篇第73.1212節(47 CFR § 73.1212)規則,要求廣電業者在兩種情況下須於播送時段進行資訊揭露:

  • 節目內容係由外國政府直接或間接支付費用;
  • 外國政府以免費提供節目為誘因促使業者播送內容。

擬議的規則將提供廣播電視臺標準化的揭露語言(Standardized Disclosure Language),俾具體指明外國政府贊助該節目內容。目前既有法規雖已要求業者揭露諸多廣播電視贊助之相關資訊,但並未指定應於何時以及如何向公眾揭露外國政府贊助資訊。FCC主委期望透過本次提案修法推進廣播電視臺之透明度規則,並進一步適用於外國政府、政黨及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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