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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SIT)敦促行動通訊業者履行28GHz頻段之5G商用基地臺建設義務

依據韓國《電波法》第10條及《電波法執行令》第11條,行動通訊業者獲得供5G使用之28GHz頻段使用權時,即應負建設義務。由於28GHz頻率使用權係自2018年12月1日生效,並自2019年1月1日起算12個月為第一年,故業者必須於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設10萬個使用28GHz頻段之商用5G基地臺。

然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2020年11月12日公告,韓國行動通訊業者SK Telecom、KT Corporation及LG U +旗下LG Uplus於28GHz頻段釋照後第二年仍未建設任何商用5G基地臺,並向各業者發文敦促如期履行建設義務,若未履行則將依法處分,且得依《電波法》第15條之2撤銷頻率指配及拒絕退還保證金6,200億韓元,另可能增加頻率重分配參與限制。MSIT亦將依原計畫於2022年進行驗收,因此,SK Telecom、KT Corporation及LG Uplus應於2022年4月30日前向MSIT提交累計至第三年建設15%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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