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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在業者Facebook的反對下,同意修正《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準則》法案部分條文

澳洲政府在2020年12月9日提出《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準則(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法案,並送交澳洲議會進入立法程序。由於該法案規範Facebook與Google等數位平臺和澳洲新聞媒體間的內容授權議價與爭議處理規範,因而引發數位平臺業者反對。在無法與澳洲政府取得共識的情況下,Facebook於2021年2月間陸續移除澳洲民眾和當地新聞業者於Facebook 即時動態上分享的新聞貼文,另包含部分澳洲政府所發布的公共衛生資訊等亦遭受影響,引發社會譁然。

為了平息爭議,澳洲財政部(The Treasurer of Australia)部長和通訊、網路安全及藝術部長(Minister for Communications, Cyber Safety and the Arts)於2021年2月23日共同發布聯合聲明指出,澳洲政府同意修訂《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準則》法案部分內容,以使數位平臺和新聞媒體業者可以更了解法案內容和執行方式。修訂內容包括於準則中明定政府在指定適法的數位平臺業者時,應將數位平臺對於新聞媒體業者的貢獻納入考量;政府在指定數位平臺前,應至少提早1個月通知該數位平臺業者;應將法案中規範的政府強制性仲裁作為最後手段,即業者在遵守誠信協商、且協商未超過2個月時間的情況下,政府不應介入強制仲裁。

在此之後,Facebook表示將陸續恢復刪除的新聞貼文。《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準則》法案已於2021年3月2日正式獲澳洲議會通過並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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