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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依據《國家媒體協定》修訂廣告與競爭相關法規

德國《國家媒體協定(Medienstaatsvertrags, MStV)》已於2020年11月正式生效,為具體落實協定內容,德國聯邦媒體主管(die Medienanstalten)和各州媒體監管委員會共同修訂相關法規,包括修訂廣告、競爭法規和仲裁委員會章程等。

新法陸續自2021年4月15日起生效,將既有廣播和視聽媒體監管範圍擴大至媒體中介和網路平臺內容,且在新法下,廣電媒體以及具相同性質之新興網路媒體平臺於影視編輯內容須共同遵守廣告法規要求,以區別廣告與節目內容。除此之外,新法也授權聯邦媒體主管在廣電媒體和網際網路服務業者(Rundfunk- und Internetangeboten)監理上的「法明確性(Rechtssicherheit)」,以提供明確的實施方向。德國聯邦媒體主管也將持續依據《國家媒體協定》訂定媒體中介和網路平臺等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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