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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EC)發布「強化《不實資訊行為守則》指南」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1年5月26日發布「強化《不實資訊行為守則》指南(Guidance on Strengthening the 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 該指南具體呼籲透過以下方法來加強《不實資訊行為守則》:

  • 透過個別化的承諾提高簽署者的參與度:鼓勵線上平臺、線上廣告生態系統中的利益相關者、私人訊息服務提供者等簽署《不實資訊行為守則》,並依簽署者提供服務的規模和性質訂立相稱之假訊息治理承諾。
  • 禁止不實資訊流通:線上廣告生態系統中的平臺和其他業者必須合作消除假訊息,除提高廣告投放的透明度和問責制,並禁止系統性發布假訊息者加入。
  • 確保服務的真實性:加強後的《不實資訊行為守則》應包含以各種方式(如機器人、假帳號、組織性的操作等)傳播假訊息的行為,並以個別化的承諾,確保其所採取措施的透明度和問責制有助於減少假訊息的影響。
  • 使用戶能理解並標記假訊息:簽署者除應提供工具以保障用戶安全的線上環境,同時亦應提供用戶可使用、有效的工具和程序,以標記可能造成公共或個人傷害的假訊息,同時亦應提供適當且透明的機制使被標記者得以尋求補救、取消標記;此外,加強後的《不實資訊行為守則》還應提高可信公益資訊的可見性,並於用戶與被事實核查者標記為錯誤的內容互動時,發出示警。
  • 擴張事實查核的範圍,並提供研究人員更多資料近用權限:加強後的《不實資訊行為守則》應強化與事實核查人員間的合作,並擴大支援的歐盟國家和語言範圍,且應包含使研究人員得以獲取資訊的有力框架。
  • 建立強大的監理框架:加強後的《不實資訊行為守則》應包括一個強大的監測框架,設立明確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s),衡量平臺採取行動的結果和影響,以及其對歐盟假訊息的整體影響,同時平臺應定期向EC回報上述結果。

EC除呼籲已簽署者根據該指南強化《不實資訊行為守則》,並應於2021年秋季提供修訂後的守則初稿,同時亦鼓勵更多業者加入該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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