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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濫用線上廣告市場主導地位被法國競爭管制機關裁罰2.2億歐元

法國競爭管制機關(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於2021年6月7日宣布,Google因濫用行動應用程式和線上廣告服務市場主導地位,將對其裁罰2.2億歐元(約74.1億新臺幣),並提出具體強制改善的要求。對此,Google未提出異議。

根據法國競爭管制機關的調查,Google利用其廣告平臺Google Ad Manager旗下之DFP廣告管理系統(供網站及應用程式發布商出售廣告空間之平臺)與 AdX供應端平臺(Supply-side platform, SSP)(供欲投放廣告業者競標發布商所釋出的曝光數與廣告庫存之平臺),以複雜的演算法機制,鞏固並強化其競爭優勢地位,嚴重損害其他SSP市場上的競爭者及發布商利益。

對此,Google承諾將改善Google Ad Manager服務與其他第三方業者及廣告空間銷售平臺的互通性,包括:

  • 公平地給予第三方SSP平臺業者取得廣告競價過程的資訊;
  • 確保第三方SSP平臺業者保有合約自由,得與發布商針對特殊情況進行磋商,或與其他期望的買家競爭;
  • 確保AdX不再使用競爭者的價格,以改善並創造其他第三方SSP平臺業者無法複製的競價方式;
  • 確保提供穩定技術予第三方SSP平臺業者及發布商。

同時Google也承諾改善現有設施,允許使用其他廣告服務平臺的發布商得以及時地使用AdX。法國競爭管制機關接受Google上述承諾,並將其列入具強制約束的協議中,自公告日或Google可履行其承諾之日起3年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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