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執政黨擬立法要求媒體為惡意傳播假新聞和錯誤訊息支付懲罰性賠償,以減少假新聞,並預計於2021年6月底前由國會通過。
此懲罰性賠償為假新聞所造成損失金額的3至5倍,倘損失金額難以計算,民主黨媒體改革特別委員會建議將損失金額界定於3,000萬韓元(約74.02萬新臺幣)至5,000萬韓元(約123.37萬新臺幣)之間,意即賠償金額最高可達2.5億韓元(約616.87萬新臺幣)。
外界批評此舉恐削弱媒體監督政府的功能,對此民主黨媒體改革特別委員會回應,該法案僅在確認相對人散布不實和假訊息的惡意意圖,使其擔負懲罰性賠償責任。此外,媒體對新聞的真實性倘已盡足夠努力,得據此免責。
除此之外,執政黨擬推動限制入口網站(internet portal sites)的新聞編輯權,並與入口網站業者討論刪除或刪減其經由人工智慧演算法所提供的新聞文章數量,將入口網站的新聞編輯權歸還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