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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呼籲立法以建立符合數位時代的公共服務媒體系統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建議改革法律,以確保公共服務媒體(Public Service Media, PSM)在數位時代能夠繁榮發展。

透過深入研究, Ofcom在公共服務媒體面對網路數位內容競爭的大環境背景下,提出兩個基本共識─英國觀眾仍相當重視公共服務媒體,以及公共服務媒體系統更新的迫切性。基於上述兩個共識, Ofcom計劃從立法以及實務轉型兩方面進行改革。

立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四個目標:

  • 使公共服務媒體目標現代化:新法律應確保公共服務媒體加強其最重要的特徵─持續提供反映英國各地區的多元節目,以及吸引更多的觀眾;還應設立新目標以支持英國創意經濟。
  • 立法要求數位平臺播出公共服務媒體內容:新法律應要求網路數位平臺適當地凸顯公共服務媒體的內容,並賦予Ofcom監督和執法的權利(例如解決商業糾紛)。
  • 更新公共服務媒體內容的製作規則:旨在鼓勵獨立創作的委外規則應適用於透過廣播電視和網路製作播放之所有公共服務媒體內容。
  • 更新公共服務媒體提供者的規則:廣播電視應改革,以涵蓋廣播電視和網路製作播放之內容,且除須為公共服務媒體提供者創造創新和因應技術、市場革新具有彈性的產業環境外,同時亦應保留重要的公共服務媒體節目(如新聞)配額,並要求公共服務媒體提供者每年提供相關績效報告。

若僅對現有框架進行立法改革,對於維持公共服務媒體的重要性仍然不足,因此在實務轉型方面,Ofcom提出以下三個方向:

  • 公共服務媒體提供者必須建立新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增強公共服務媒體提供者與其他公司之間的合作,可以更有效地參與全球競爭並接觸更多的觀眾。
  • 鼓勵其他公司製作公共服務媒體節目:政府應考慮如何鼓勵傳統商業媒體(如Sky、Discovery)或新媒體(如社群媒體平臺之內容創作者)協助提供公共服務媒體節目,並立法將上述補充性的公共服務媒體提供者納入監管框架中,致力提高監管彈性。
  • 擴大公共服務媒體的經濟獎勵措施:政府應評估在特定領域中以財政支持的方式,鼓勵節目製作單位提高其內容對於觀眾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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