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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準備與歐洲聯盟理事會針對數位市場法進行協商

歐洲議會準備與歐盟成員國,就大型線上平臺於歐盟境內允許與不允許之行為規則進行協商。「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提案將大型線上平臺之守門人(gatekeepers)特定實際行為列入禁止名單,且使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能展開市場調查與制裁違規行為。歐洲議會以642票同意、8票反對與46票棄權之表決結果,通過直接適用於守門人平臺之新義務與禁令,以確保公平與開放的市場。

DMA提案之法規將適用於主要提供核心平臺服務的公司,這些核心平臺服務提供很可能會出現不公平之商業行為,包括線上中介服務、社群網路、搜索引擎、操作系統、線上廣告服務、雲端運算、影音共享服務等,符合相關標準者將被指定為守門人。歐洲議會修正之提案文本亦包括網路瀏覽器、虛擬助手與連網電視。

歐洲議會修正通過的提案文本關鍵內容如下:

  • 提高公司受DMA納管的量化門檻:在歐洲經濟區年營業額達80億歐元(約新臺幣2,505.91億元),市值達800億歐元(約新臺幣2.51兆元);至少在3個歐盟成員國提供核心平臺服務且每月至少4,500萬終端用戶,以及超過1萬名企業用戶;
  • 包括對數據用於定向(targeted)或微定向(micro-targeted)廣告的使用與互操作性服務提出附加要求,例如非以號碼為基礎的人際傳播服務(number-independent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services)和社群網路服務;
  • 提供用戶可選擇在任何階段解除核心平臺服務上預先安裝的軟體應用程式(如Apps);
  • 預見對殺手級併購的限制:在系統性違規的情況下,EC可以限制守門人在與DMA相關的領域中進行併購,以糾正或防止對內部市場的進一步損害,守門人也有義務通知EC任何併購的打算;
  • 明確國家競爭機構的角色,同時將DMA的執法權維持在EC;
  • DMA應確保舉報者(whistleblowers)能通知競爭主管當局實際或潛在之違規並保護他們免受報復;
  • 如果守門人沒有遵守法規,EC可對其核處上一會計年度全球總營業額「大於4%但不超過20%」之罰款。

歐洲議會批准之提案文本將成為歐洲議會與歐盟各國政府協商的授權依據,此計畫將於2022年上半年由法國擔任理事會主席期間開始。另外,「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為類似提案,主要規範線上平臺處理其他議題、非法內容與演算法,預計於2022年1月在全體會議上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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