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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Netflix攻勢,韓國政府大幅放寬付費電視法規

因應Netflix等串流媒體崛起,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2021年12月28日公布《放送法施行令(방송법 시행령)》及《網路多媒體廣播電視事業法(인터넷 멀티미디어 방송사업법,簡稱IPTV法)》修正案,具體修訂內容包括:

一、放寬付費電視業者的兼營限制;

二、廢除無線廣播電視業者、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及綜合有線廣播電視業者間的所有權限制,並將廣播電視頻道業者所有權限制範圍從市占率33%增加至49%,無線廣播電視業者的所有權限制則從市占率3%擴大至5%;

三、將付費電視業者(包含綜合有線廣播電視、IPTV)和提供商品介紹、電視購物等銷售服務的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有效期限,從至多5年延長為7年;

四、對於付費電視業者的頻道組成和運用,除實時播放的廣播電視頻道之外,廢除廣播電視頻道及數據廣播頻道的限制;

五、規定除觀眾主要收視時段外,地區性頻道的商品介紹、銷售性質節目,得在總時長3小時/天的限制範圍內重播。

MSIT擬於2022年2月7日前公開徵求此次修正案的相關意見,並於上半年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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