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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烏地阿拉伯通訊暨資訊科技委員會(CITC)呼籲公眾針對《數位內容平臺規範》草案提出意見

沙烏地阿拉伯通訊暨資訊科技委員會(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mission , CITC)根據首輪公眾徵詢結果修正《數位內容平臺規範(Digital Content Platforms Regulation)》草案,並於2022年3月7日至3月24日啟動第二輪公眾意見徵詢。

《數位內容平臺規範》為CITC和沙烏地阿拉伯視聽媒體委員會(General Commission for Audiovisual Media, GCAM)等單位共同制定的數位內容平臺許可機制的一環,其內容考量利益相關者和用戶權益,以建立明確、透明且符合國際慣例的監管框架,並支持數位內容發展。

該規範的適用範圍包括OTT影音平臺、隨選音訊平臺和/或網路廣播平臺、社群媒體平臺和/或影音分享平臺、線上廣告平臺及其他CITC認為有必要納入監理範圍者,前述被列入規管範圍之數位內容平臺須依其營業類型,分別履行執照申請、業務登記等相關義務(草案第5條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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