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務會議日前決議,自4月20日起正式實施《數據產業振興及推廣使用基本法施行條例(데이터 산업진흥 및 이용촉진에 관한 기본법 시행령안)》,為2021年10月通過的《數據產業振興及推廣使用基本法》制訂相關措施。
依據該施行條例,政府將設立國家數據政策委員會,職司數據政策制定,並負責審議數據產業振興綜合性計畫,其內容擬包含:一、促進數據產生、交易、利用、保護的措施;二、建設產業基礎設施;三、培養專業人才;四、完善數據產業振興相關法規制度;五、確保資金來源與投資方向;六、研究發展規劃等。
該法亦針對數據評價機構及數據交易糾紛調解委員會成員的資格標準訂定規範,另外也將指定專業機構參與制訂評價技術與系統,並成立數據產業協會,以公私協力機制進行數據政策制訂、數據交易委員培訓等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