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依法要求Meta、Apple、微軟(Microsoft)等科技巨頭於28日內揭露其為偵測、刪除虐待內容(Abuse Material)而採取的措施,未依法提交者將處以每日555,000澳元(約新臺幣1,171.17萬元)的罰款。對此,微軟擬於28日內提供回覆;Meta則表態將就相關議題與電子安全委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eSafety Commissioner)持續協商。
根據美國國家保護失蹤與被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 NCMEC)表示,截至目前,2022年網路公司提交的2,910萬份兒童虐待內容中,有2,200萬份來自Facebook、160份來自Apple。爰此,各國政府紛紛要求科技巨頭提出具體措施,在不侵犯用戶隱私的前提下,監控加密消息和串流媒體服務中的兒童虐待內容。
澳洲政府自2021年來對科技巨頭採強硬的監理態度,除立法要求數位平臺為使用媒體內容付費,亦依法要求數位平臺提交發布誹謗內容的匿名帳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