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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為發展太空經濟實施《太空發展促進法》及其修訂執行令

為因應太空經濟時代,韓國的《太空發展促進法》及其執行令修正案,已分別於2022年6月10日及11月29日經國會通過,並於2022年12月11日開始實施。

《太空發展促進法》主要包括:擴大開放太空發展基礎設施的範圍和內容、放寬太空發展事業延遲履約之違約金限制、新太空技術認定及促進技術轉讓、培養太空領域人才及促進創業等。此次修訂的《太空發展促進法》施行令,主要內容如下:

  • 具體定義服役亞軌道運載火箭的範圍:將服役亞軌道運載火箭範圍定義為「透過自體推進器上升與下降的人造太空物體,並能上升至海拔100公里以上的高度」。
  • 擴大開放太空發展基礎設施的範圍和內容:為支持處於萌芽階段的太空產業,將公開公共機構擁有的太空發展基礎設施之種類、位置、利用條件、開放程序等資訊,透過開放資料以最大限度利用基礎設施。
  • 放寬太空發展事業契約適用的違約金限制:考慮太空技術難度高,將太空發展事業延遲履行契約時徵收的違約金,從既有《國家契約法》規定依契約金額的30%放寬至以10%為限。
  • 新太空技術認定的行政程序:新太空技術認定是為了引導企業活絡技術發展投資,該執行令規定新太空技術認定申請書、認定期限、頒發認定證書等程序。
  • 太空產業群的認定與註銷:為了建立載運火箭與衛星相關企業及研究機構的技術合作價值鏈,打造自給自足產業生態系,規定太空產業群的認定條件、註銷認定條件、向相關機關通報等程序。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為實現於2022年11月29日總統發表的《太空經濟階段性履行計畫》,建立民間太空產業生態系,將以修訂後的《太空發展促進法》及其執行令為基礎,系統性培養民間太空產業,為太空經濟時代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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