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旗下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未經用戶同意,逕行將用於廣告目的之辨識碼(identifier)存放、寫入終端裝置,以利投放個人化廣告,對此,法國資訊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és, CNIL)於2022年12月29日,判定該舉違反法國《資料保護法(French Data Protection Act)》第82條,對Apple裁以800萬歐元(約新臺幣2.5億元)罰款。
CNIL指出,辨識碼非App Store提供服務之必要,惟iPhone設定中的個人化廣告已預先選取開啟,用戶需要透過繁雜程序才能停用該設定,因此判定該公司違法。
罰款金額的認定係基於Apple Store的處理範圍、法國受影響的人數、Apple從這些辨識碼收集的數據間接產生的廣告利潤,以及該公司目前合規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