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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SIT)指定附加電信業者及數據中心業者承擔災害管理義務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2023年7月28日召開第2次電信災害管理審議委員討論會,宣布修正《電信災害管理基本法》第35條及《廣播通信發展法施行細則》第2條,決定將主要電信事業依據《廣播通信發展法》所承擔的災害管理義務,要求其他附加通信服務及數據中心等業者亦須承擔此義務。

根據MSIT指出,附加服務通信業者共有七家,其劃定標準為韓國日均用戶(Daily Active User, DAU)1,000萬戶以上,並占韓國境內2%以上網路流量的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包括Samsung、Alphabet、Meta、Netflix及Amazon等大型網路服務提供者。而數據中心則以營業額超過100億韓元(約新臺幣2.38億元)為標準,主要由KT、LG、SK、Samsung及Microsoft組成。

災害發生時,MSIT可要求指定業者採用漫遊模式,如此一來即便電信業者發生事故,其他電信業者仍可協助提供語音、簡訊等服務,並承擔災害管理責任,且須規劃通信災害發生時之管理與專門人力調配,以期在災害發生時迅速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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