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2024年6月14日發布104家電信業者(包括70家基礎電信業者及34家加值電信業者)2023年下半年提供用戶個人資料及數據予檢察院、警察機構、國家情報院、勞動部、關稅廳、公職人員犯罪調查院等政府機關的情形,包括「通訊用戶資訊」、「通信紀錄資料」及「通信限制措施」。
「通訊用戶資訊」係指電信用戶的姓名、身分證號碼、住址、電話號碼、註冊及終止日期等個資。偵查機關以調查語音釣魚、綁架案等犯罪行為為目的,根據《電信事業法(전기통신사업법)》第83條要求電信業者提供「通訊用戶資訊」,而電信業者於2023年下半年計提供2,212,642筆「通訊用戶資訊」予檢察官、警察、國家情報院等政府機關,與2022年同期相比減少3,917筆(-0.2%)。
「通信紀錄資料」係指通話的電話號碼、時間、接收發話地點、網站登入紀錄、網際網路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 IP Address)、基地臺位置等資訊。偵查機關以調查為目的,根據《通信秘密保護法(통신비밀보호법이)》規定之條件及程序提出申請,經法院核准後方可向電信業者索取資料。電信業者於2023年下半年計提供263,070筆「通信紀錄資料」予國家情報院等政府機關,與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65,372筆(33.1%)。
「通訊限制措施」係指涉及叛國罪、恐怖攻擊等嚴重罪行的通信資料,偵查機關以調查為目的,根據《通信秘密保護法》規定之條件及程序提出申請,並經法院審核許可,審核過程甚為嚴格。電信業者於2023年下半年計提供2,517筆「通信限制措施」的資料予國家情報院,與2022年同期相比減少5筆(-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