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及歐洲數位服務委員會(European Board for Digital Services, EBDS)於2025年1月20日宣布,已將強化版《打擊線上非法仇恨言論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on countering illegal hate speech online+, Code of conduct+)》正式納入《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監理框架之中,依DSA指定應遵守相關義務之數位平臺,可簽署《Code of conduct+》,以作為履行DSA義務之證明,有助於強化數位平臺對於歐盟認定之非法仇恨言論的處理機制,並使平臺業者符合DSA針對非法內容之規範。
簽署《Code of conduct+》的平臺業者應承諾採取事項如下:
- 由第三方「監測報告者(Monitoring Reporters)」定期監督:監測報告者由具備仇恨言論專業知識的非營利組織或公營機構組成,負責定期審查平臺對仇恨言論的處理方式。
- 加速審查通報內容:平臺須盡最大努力,確保至少2/3由監測報告者提出的仇恨言論通報,能在24小時內審查(review)完畢。
- 提高透明度與內容檢測能力:平臺須承諾具體執行透明度政策,並採取適當措施(如自動化檢測工具),以減少仇恨言論的傳播。
- 與多方專家及公民社會機構合作:透過與仇恨言論相關專家、公民團體合作,監測仇恨言論動態並預防仇恨言論擴散。
- 提升用戶素養與教育:與公民組織合作,宣導仇恨言論的定義,提升用戶檢舉非法內容的素養教育。
EC及EBDS表示,將持續監督《Code of conduct+》的落實成效,並對平臺提供具體建議,包含要求業者提供更詳細的數據報告,分析各項措施執行成效;評估仇恨言論傳播情形,如:推薦系統對仇恨言論的擴散作用、非法內容在移除前的傳播範圍等;以及確保數據透明化,提供各國仇恨言論的細部數據(如:依據種族、族裔、宗教、性別認同或性取向等分類數據),並確保來自多方合作機制及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能夠充分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