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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線上不實資訊的使用者賦權》
2023-09-11
歐洲視聽觀測站(The 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於2022年12月出版《對抗線上不實資訊的使用者賦權(User Empowerment against Disinformation Online)》報告,旨在講述歐盟國家於打擊不實資訊的措施與成果。
該報告主要介紹落實於歐盟的自願性守則、具有約束力之法案及各國的教育計畫,主要內容如下:
●《不實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為一自願性守則,主要針對大眾賦權的措施,包括簽署者須提供大眾溯源工具,幫助大眾檢查被標視可能為不實資訊內容的真實性及出處。自願性守則雖可鼓勵簽署者參與打擊不實資訊所帶來的挑戰,但可能會有數位平臺業者挑選對本身有利的政策且逃避不利政策的問題。
●《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為落實於歐盟的具有約束力法案。該法案針對大眾賦權提出包含數位平臺須於恐怖攻擊等緊急情況制定如須在短時間內投入更多資源於審核系統等措施。
●提及其他落實於歐盟國家打擊不實資訊之法案,如德國《網路執法法案(Network Enforcement Act, NetzDG)》。歐盟國家透過數位通訊服務之義務法制化,明定數位平臺須履行之目標、承諾或義務,提高不實資訊處理程序透明度。
●介紹不同國家於提高用戶意識所採取的措施,如愛爾蘭「Stop, Think, Check(停下、思考、確認)」教育行動,讓網路及社群平臺使用者在面對不實資訊時能夠冷靜思考並查核資訊真實性。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
2023年電信產業展望
2023-08-07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Deloitte)於2023年4月發布「2023年電信產業展望」報告,該報告審視2023年影響電信產業成長和服務戰略的五大趨勢,提出電信產業在未來應考慮的戰略問題,包含對電信產業的影響、須採取/留意的關鍵行動與關鍵問題,目的係協助電信業者獲得關鍵趨勢,以應對未來的挑戰。Deloitte認為在2023年及往後發揮關鍵作用的具體主題包含:
●通訊服務業者(Communications Service Providers, CSP)訂定綑綁服務與提供消費者更高價值網路連接之權衡
●固定無線接取(Fixed Wireless Access, FWA)用戶數成長幅度銳減
●企業用戶投資5G邊緣運算之挑戰
●合資企業加速光纖網路佈署
●CSP提升永續議題之關注
此外,CSP在2023年仍然會面臨通貨膨脹、利率、資本成本、消費者成本緊縮等經濟因素的不確定性,以及新興技術和成熟技術對其服務模式的影響,且CSP在擴展5G FWA和光纖網路等資本密集型基礎設施及發展邊緣運算時,將面臨管理成本的挑戰,最終CSP需與超大規模雲端服務業者、政府、投資者與設備製造商合作與協商,而CSP如何在2023年及往後為客戶提供更先進的網路連接與更高的網路性能,同時增強自身價值與市場競爭力為其未來之目標。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Deloitte)
Ofcom《透明度報告:英國的監管觀點)》
2023-08-07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於2023年1月30日發布《透明度報告:英國的監管觀點》,概述英國業界透明度報告發布情形和《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Bill)》相關規範,闡明Ofcom未來工作規劃。
觀察英國業界透明度報告發布情形,目前數位平臺的透明度報告尚屬自願性質,然多數透明度報告著重於內容審查的指標及政府針對用戶資料和記錄的相關要求,且大型數位平臺透明度報告的指標各不相同,包括內容刪除數量、用戶舉報數量及違規內容。
為因應多元且日新月異的數位平臺,《線上安全法》將授權Ofcom要求業者發布透明度報告,包括向業者發布具強制性的透明度通知(Transparency Notices),要求業者公布特定資訊和數據;另Ofcom每年將須依據業者的透明度報告所公布的資訊,發布自身的透明度報告,包括Ofcom自業者的透明度報告獲得的結論,如跨產業趨勢。其透命度框架效益包括:一、賦權於民;二、測試並強化監管框架的有效性;三、鼓勵數位平臺業者主動採取有意義的行動。
展望未來,Ofcom工作規劃如下:
1、 評估是否建立一組適用於所有服務類別的基準指標,再據此要求業者提供特定資訊。
2、 力求對數位平臺設計、架構以及公司治理進行系統性的改革,而非僅監管內容審查流程。
3、 要求業者提供質化資訊,以掌握數位平臺的運作模式並強化公共課責。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Ofcom)
UNESCO《數位平臺監理指南:利害關係人方法》草案
2023-06-15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23年4月27日發布《數位平臺監理指南:利害關係人方法》第3版草案,該指南旨在支持監理機關、政府、立法機構及業者針對具有損害人權與民主疑慮的內容進行處置,同時確保言論自由與可靠訊息的準確度。
指南內容包括:
1. 監管方法:數位平臺之監管措施倘涉及審核及展示內容的系統與過程,皆須出於合法目的,同時確保言論自由之權利。在進行監管的同時,政府、平臺業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必須向用戶推廣媒體及資訊素養及線上安全技能。
2. 有利環境:所有利害關係人皆有義務維持有利於言論自由的環境,確保為用戶及非用戶提供開放及安全的環境。
3. 監管體系:各國負責線上規範之機構類型皆有所不同,惟無論採取何種形式,任何有關審核或建立數位平臺監管措施之過程皆須維持公開及透明。此外,任何監管過程皆須設有獨立監管體系,以便對其運作情形進行定期制衡。
4. 數位平臺責任:數位平臺應遵守的5項原則,包括針對人權進行盡職調查、遵守國際人權標準、平臺透明、為使用者提供可用資訊及工具、對相關的利害關係人負責。
該指南將於未來若干個月內持續與各界進行磋商,預計於2023年秋季推出最終版。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UNESCO)
韓國付費電視制度改善方案研析
2023-06-15
報告由韓國政府智庫韓國資訊社會發展研究院(Korea Information Society Development Institute, KISDI)所撰寫,關注付費電視業者市場競爭趨勢變化,並研提改善制度及促進市場競爭之方案。
韓國付費電視市場包括有線廣播電視、衛星廣播電視及IPTV,受數位化及OTT發展的影響,付費電視市場形成以3家IPTV為中心的壟斷情形,惟考量付費電視市場的競爭活性、OTT服務的成長等,暫不致生阻礙消費者利益的反競爭行為,然OTT發展與異業結合等市場變化,削弱政府對付費電視限制的規範正當性。
爰此,報告建議:
1、 鬆綁付費電視收費限制:隨著市場競爭現況轉變,費用限制的依據減弱,故建議放寬事前費用限制,加強事後監理;
2、 鬆綁市場准入許可:各平臺應適用同一法律,齊一標準;
3、 鬆綁市場占有率限制:為培養本國大型媒體企業、強化競爭力,建議廢除市占率限制,改以禁止行為等事後監理;
4、 鬆綁併購規範:現行併購規範因多部門參與同一事件,致使審查時間延遲等問題,故建議將審查結構一元化;
5、 鬆綁地方頻道經營:排他性地區經營優惠已消失,考量廣播地方性落實,應從公平競爭制約的水平上進行政策考量;
6、 OTT服務納入規管:OTT立法延宕,造成監理制度空白,故應建立單一媒體法制體系將其納入監理體制,必要時亦應調整政府組織。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KISDI)
定義零信任:增強無線網路安全的產業方法和政策框架
2023-06-15
美國無線產業協會(CTIA)於2023年發布「定義零信任:增強無線網路安全的產業方法和政策框架(Defining Zero Trust: Industry Approaches and Policy Frameworks for Strong Wireless Network Security)」,概述零信任(Zero Trust)概念、產業發展現況及美國相關政策框架。
零信任概念於資通安全領域中已存在幾十年,是強化資訊與通訊技術網路安全、企業風險管理重要且具有遠景的工具。隨著無線網路產業採用零信任架構中諸多工具與功能,零信任逐漸受到關注。產業界也與技術標準機構、政府部門合作,持續推動零信任的創新,強化網路安全。
不同於過往的單一邊界防護(Single Perimeter),零信任秉持著「永不信任、一律驗證」的核心概念,假設任何交易、設備與身分在獲得信任並持續維持信任之前,全都不可信任,所有使用者、應用程式或設備在存取資料時,須持續進行驗證。以零信任概念運作的資安防護系統則稱為零信任架構(Zero Trust Architectures, ZTA)。由於每個網路基於不同結構、設備及系統功能,具有不同特定需求,零信任架構本質上並無統一規格。
此外,零信任與5G發展密切相關,5G於網路設計、技術標準等方面符合零信任原則。網路業者在佈署符合3GPP標準的解決方案時,也同時實現零信任原則,有助推動企業採用零信任架構,以強化現今因應5G應用的資安防護。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CTIA)
延展實境與3GPP的演進
2023-05-09
延展實境(Extended Reality, XR)透過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VR)和混合實境(Mixed Reality, MR)增強人們的生活體驗,將影響人們娛樂、工作、學習和生活的方式。
延展實境與3GPP的演進(Extended-Reality-and-3GPP-Evolution)白皮書主要內容如下:
●XR的潛在應用案例不僅限於遊戲等消費性應用,亦包括企業、製造業的商業應用。
●VR將由受螢幕限制的電子遊戲轉變為完全沉浸式體驗。
●AR用虛擬零組件輔助我們的日常生活,而不是讓用戶沉浸在虛擬世界中。
●XR服務特性包含5G服務,例如增強型行動寬頻通訊(Enhanced Mobile Broadband, eMBB)、巨量機器通訊(Massive Machine Type Communication, mMTC)和超可靠低延遲通訊(ultra-reliable and low latency communications, URLLC)。
●5G如何實現端對端XR系統,包括跨各種系統組件的分離式運算架構,以及如何提供更低的延遲、更高的可靠性、更快的速率和更少的設備計算優勢。
●Release15及Release16為XR提供良好的基礎,但尚未針對XR進行專門設計或優化。本文研究Release15和Release16的5G系統演進,包含URLLC和節能功能,可提供高可靠性、低延遲和更大的節能效果。
●3GPP在Release17至Release18中潛在的容量增強,有望優化對XR的支援,包括XR感知、功率優化和容量增強。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5G Americas)
澳洲《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第一年執行報告
2023-05-09
澳洲財政部(Treasury)依法於《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生效1年後進行成果執行審查,並於2022年11月發布該法第一年執行報告,具體審查項目包括數位平臺與澳洲新聞企業間的商業協議、指定數位平臺條款及新聞企業註冊規定等。
針對商業協議的審查發現,該法促進數位平臺與澳洲新聞企業達成多項商業協議,透過私人商業協議以解決議價能力不平等問題,惟受保密條款約束,審查難以評估協議帶來的好處。
有關指定數位平臺條款的審查認為,修改或刪除條款可能帶來負面影響,並建議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為指定數位平臺編寫報告,且ACCC應擁有強制性的資訊收集權力。
關於是否準確定義得依法與指定數位平臺進行談判、調解和仲裁的新聞企業為新聞企業註冊規定審查要點,而現行註冊的新聞企業名單與該法的政策目標大致相同,惟報告建議澳洲通訊及媒體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應考慮與註冊程序有關的行政問題。
該報告認為,該法首年執行表現良好,但多數協議將於未來2至3年到期,新一輪協議的達成程度考驗該法的有效性。此外,報告建議澳洲政府應建立數位平臺監管制度,研究海外司法經驗,並於4年後再次針對該法進行審查。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Treasury.gov.au)
Next G聯盟6G藍圖
2023-05-09
Next G聯盟(Next G Alliance)於2022年2月3日發布「6G藍圖(Roadmap to 6G)」,提出北美6G願景,以及產業界、政府與學術單位應採取的措施,以確保北美未來十年於無線技術領域的領導地位。
該報告由產業界、政府與學術單位的600多位專家共同撰寫,提出「信任、安全與韌性」、「數位世界體驗」、「成本效率」、「分散式雲端與通信系統」、「AI原生未來網路」與「永續性」等六大願景,並提出實現6G願景的三階層執行框架:
1. 國家當務之急:藉著社會、經濟及政府等重要因素推動6G目標,實現北美的領導地位。
2. 應用及市場:透過實現6G願景與相關產業、團體的相互依賴,實踐關鍵市場及垂直應用案例。
3. 技術開發:確認實現6G目標所需的新技術領域,並解釋為何僅靠5G技術無法實現該目標,且確認關鍵性能指標,以建立技術目標的成功標準。
該報告的五大研究重點—社會與經濟需求、應用案例、技術促成者、頻譜及環境影響,旨在為北美地區6G創新技術建立活絡市場,進而提出6G技術研究發展合作、市場準備與策略的時程表,以及北美地區社會、經濟、技術、頻譜與應用等面向的發展機會,並建議政府採取相關措施與標準化策略。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Next G Alliance)
LTE/5G專用網路佈建:2022年第3季度趨勢和分析
2023-05-09
國際知名管理顧問公司Analysys Mason所發布的「LTE/5G專用網路佈建:2022年第3季度趨勢和分析」報告,旨在探討LTE/5G專網市場的佈建趨勢,並介紹LTE/5G專網市場的主要承包商(contractor)、專網使用之網路技術、正在佈署專網的部門及其佈署地點。Analysys Mason透過追蹤363個公開揭露的LTE/5G專網合約公開資訊,發現專用網路出現以下趨勢:(一)網路設備提供者為最常見的LTE/5G承包商(40%),但網路營運業者(operator)和專業提供者(specialist provider)所佔比例逐漸提升,分別占36%和19%。大型系統整合商在專網市場尚無顯著地位,但預測許多小型系統整合商將鎖定在產業頻譜政策上對於新進業者進入門檻較低之國家。(二)LTE仍是目前主要的網路技術,因其能滿足大部分專網應用之連網需求,但5G專網佈建正在加速,2022年的新案例有超過7成宣布使用5G。而專網採用5G的原因主要是新興應用需要大頻寬和低延遲,例如自動化行動機器人。(三)製造業、礦業、石油及天然氣產業是專用網路的早期採用者(early adopter),採用專網主因包含流程自動化,以及替代現有技術的能力。(四)大部分專網使用者分布在收入較高的地區(如西歐及北美)和中國大陸,因為其物聯網市場較為成熟,能驅動對專網的需求。相對的,專網的發展於收入較低的區域較為受限,但也有例外,例如巴西。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Analysys M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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