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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246 項符合 "數位平臺" 的查詢結果

2020-09-06
奧地利法務部長於2020年9月3日對外表示,已著手草擬「線上仇恨言論法(Online Hate Speech Law)」,要求大型網際網路平臺業者如Facebook、Google等承擔刪除不法內容的義務。
2020-09-01
澳洲政府於2020年4月要求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研擬強制性法規(Mandatory Code),以解決澳洲新聞媒體業者與大型數位平臺之間,針對新聞授權費議價能力不對等之問題,ACCC後於2020年7月31日發布《新聞媒體議價規則草案(Draft 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並公開徵詢意見。對此Facebook發布聲明表示,若該草案順利立法,其將阻止Facebook和Instagram用戶分享本地和國際新聞,且Facebook已通知用戶將自2020年10月起更新服務條款,其中即包含禁止澳洲民眾分享新聞。
2020-08-31
  • 通訊類:日本總務省Beyond 5G(6G藍圖)與韓國三星6G白皮書、日本ICT基礎設施區域發展總體計畫2.0、歐盟《小區域無線接取點/小型天線實施條例》、美國5G乾淨網路、韓國5G電磁波量測結果。
  • 傳播類:英國廣播電視業者共同發布新電視製作準則、澳洲與新加坡政府各自發布假訊息指導方針。
  • 匯流類:歐盟發布視聽媒體服務指令準則、英國三大機關宣布聯手監管線上服務、德國修正《電子媒體法》、美國國會舉辦大型數位平臺反壟斷公聽會。
  • 創新應用類:美國Amazon與SpaceX低軌衛星的最新進展、Nokia最新的5G調查報告、日本ICT總研發布行動通訊電話資費與通訊品質調查結果,以及各國在自駕車、無人機、區塊鏈等創新應用之發展。
    2020-07-31
    • 固定無線接取使毫米波頻譜大放異彩
    • 歐盟通過實施條例促進大容量5G網路基礎設施佈建
    • 歐盟發布視聽媒體服務指令(AVMSD)相關準則,以推廣歐洲影視作品,並保護未成年人
    • 美國國會針對大型數位平臺反壟斷議題舉行聽證會,Apple、Amazon、Facebook、Google四大科技巨頭赴會辯論
    • KPMG發布自動駕駛汽車準備度(AVRI)報告,我國位居世界排名第13
    • SpaceX成功發射ANASIS-II衛星,並打破推進器整備時間記錄
      2020-07-01
      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 CMA)、資訊委員會(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和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三大機關近日宣布合作籌組「數位監理合作論壇(Digital Regulation Cooperation Forum, DRCF)」
      2020-06-26
      澳洲通訊及媒體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於 2020年 6月 26發布「假訊息和新聞品質官方立場聲明書(Misinformation and news quality position paper)」,其中概述了ACMA對於數位平臺業者針對假訊息和提升新聞品質等議題提出自律行為準則(voluntary code)的期望,包括行為準則之目的、應考量法益、範圍和內涵等,以及後續規畫,供數位平臺業者參酌。
      2020-05-05
      日前美國國會針對大型數位平臺反壟斷議題舉行聽證會,並要求Amazon、Apple、Facebook、Google等四大科技巨頭負責人透過遠距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聽證會內容主要研討科技公司的市場壟斷和競爭問題,據美國國會調查指出,大型數位平臺為了擴張商業版圖,以破壞性、有害的方式濫用其市場力量。
      2020-04-21
      澳洲政府於2020年4月20日宣布將制定強制性的法規(Mandatory Code),要求使用澳洲當地媒體機構新聞的數位平臺支付新聞授權費,成為全球首個對此制訂強制性法規的國家。澳洲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Google、Facebook等具有市場主導地位的大型數位平臺對於新聞產業影響甚鉅,其應提高獲取新聞來源的透明度,以使內容產製者獲取合理的收益。澳洲政府先前曾與數位平臺業者進行協商以建立業者之間的自願性措施,但協商未果,因此政府已轉而與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共同研擬強制性法規,草案預計於2020年7月發布。
      2020-04-14
      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nfo-communications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IMDA)發布一系列措施幫助當地媒體產業因應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依援助對象分為媒體公司、媒體專業人士和自由工作者兩大類別。
      2020-03-18
      為使英國民眾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下能持續獲得資訊、教育和娛樂等視聽媒體內容,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BBC)推動「隔離中的文化(Culture in Quarantine)」計畫,擬創建虛擬的藝術節活動(Virtual Festival of the Arts),持續將英國文化帶給因疫情影響而居家隔離的英國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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