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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通過新《著作權指令》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以同意票348票對否決票274票,以及棄權票36票通過最新版《著作權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新法旨在將既有著作權法的相關責任與義務延伸至網際網路,提高影音內容、新聞等內容創作業者在數位服務下的版權保護,對大型數位平臺如Google、Facebook及YouTube等業者造成衝擊。

此著作權指令最早在2016年提出,歐洲議會於今年投票通過後,代表此一法案立法程序正式結束,目前待歐盟另一決策機構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審查同意後,此法即正式發布施行。

新著作權指令的立法目的包括:提高網站平臺的可信度、讓新聞撰稿者在網路平臺有收取版權的權利,並允許新創平臺享有較低限度的管轄與豁免權等。換句話說,新著作權指令旨在規範大型數位服務平臺業者,以保障各內容創作者的著作權利。未來各國表演者、音樂家及作家等創作內容在網路平臺發佈時,可要求不准其他平臺任意濫用或盜用,並有機會獲取較高的版權費用等。內容資訊若是以非商業性質上傳至百科資訊平臺(如維基百科)或公共資源平臺(GitHub)則不在此限。

 歐盟通過此新版著作權指令後,期望能提高網路平臺的內容可信度,並加強內容業者的數位版權保護,以提升上傳數位內容的意願,進而確保內容創作業者與大型數位平臺協商談判內容版權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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