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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十多年來首次修訂直播衛星服務管理規定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於2019年9月26日發布一份報告與命令(Report and Order),說明將修訂直播衛星服務(Direct Broadcast Satellite Service,DBS)之許可規定(Licensing Provisions),以促進衛星頻譜與軌道資源(Orbital Resources)的有效利用。

該規定為FCC十多年來首次重新修訂。過去直播衛星服務業者透過衛星系統,直接提供電視節目至消費者家戶中,該類服務在衛星下鏈(Space-to-Earth)採用的頻段為12.2-12.7GHz;衛星上鏈(Earth-to-Space)頻段則為17.3-17.8GHz。為促使頻譜資源有效運用,FCC修訂新直播衛星服務許可規定,針對新進直播衛星服務業者的審核程序,將以「先到先得(First Come, First Served)」為釋照原則。FCC此次修訂規定也拉齊了直播衛星服務與同步軌道衛星固定業務(Geostationary Orbit Fixed-Satellite Service)的監理條件;延展非廣播(Non-Broadcast)用途的直播衛星服務太空站執照年限,從既有10年延長至15年;並重新開放直播衛星服務執照申請。

FCC表示,新規定有助提高衛星頻譜和軌道資源的使用率,並保護現有直播衛星服務的消費者不受新服務的干擾與影響,以促進直播衛星服務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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