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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CC)發布《未成年人演出網路個人節目保護指導方針》

近年因兒童、青少年參與錄製網路影音節目衍生之虐待兒童、性騷擾等爭議事件增加,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與相關利益團體研擬並公布《未成年人演出網路個人節目保護指導方針(인터넷개인방송 출연 아동·청소년 보호 지침)》,包括YouTube、Twitter、 Afreeca TV等業者皆表態願意遵守相關規範。

《未成年人演出網路個人節目保護指導方針》主要針對未成年人自行錄製或參與他人錄製直播節目或影片之行為,提出建議規範。除明確列舉禁止未成年人接觸內容之外,亦要求未成年者參與錄製網路影音節目的時間不應於夜間時段(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之間)進行,且一日參與錄製時間以6小時為限,同時單次錄製時間不得持續進行超過3小時。此外,節目製作業者應於未成年人參與節目前,向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說明節目性質、傳播平臺、收益模式等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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