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日本總務省公布1,200 km高度之極軌道衛星星座Ku頻段非同步軌道衛星系統技術條件

將眾多小型人造衛星發射至中低軌道打造而成的「衛星星座」,其通訊延遲時間較短,並可用於提供高速、大容量通訊等多樣服務。有鑑於使用1,200km高度的極軌道衛星星座Ku頻段非同步軌道衛星系統之新通訊服務將於2022年推出,日本總務省自2017年6月開始透過衛星通信系統委員會探討其技術條件,並於2021年10月1日公布使用1,200km高度的極軌道衛星星座Ku頻段非同步軌道衛星系統技術條件之概要資料。

在保護地球同步衛星系統條件方面,須符合國際無線電規則第22條上鏈等效功率通量密度(Equivalent Power Flux Density, EPFD↑)的限制,計算基礎係根據ITU-R S.1503建議(Recommendation S.1503)。而有關保護非地球同步衛星系統條件方面,須以國際無線電規則第9條為基礎遵守國際頻率調整結果,與其他非地球同步衛星進行適當調整,若未來日本頻率使用條件因應國際頻率調整改變時,則有必要適當重新檢討。

有關固定地球電臺與行動地球電臺(陸上)的條件方面,為保護14.4-14.5GHz頻段既有業務,透過在既設電臺周遭設有禁止發射訊號的區域,事先與既有業務的執照持有者達成頻率和諧共用協議。關於行動地球電臺(船舶)條件,根據EEC Decision(18)05,於14.4-14.5GHz頻段須符合日本低潮線海拔80公尺處的功率通量密度相關限制,但若於內海則須事先與既有業務的執照持有者達成頻率和諧共用協議。而行動地球電臺(搭載於航空器)相關條件,以EEC Decision(18)05為基礎,於 14.4-14.5GHz頻段須符合功率通量密度相關限制,實際運用時也須與既有業務間達成頻率和諧共用協議。

此外,為保護電波天文(10.6-10.7GHz),應符合ECC Report 271的混附發射限制值並採取適當措施(如加裝濾波器等),及於最鄰近頻道停止發射。未來總務省將以此結果為基礎,策劃訂定使用1,200km高度的極軌道衛星星座Ku頻段非同步軌道衛星系統之技術基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