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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修正付費電視法規,以改善廣播電視體制並支援中小型有線廣播電視業者

為改善付費電視規範、支援中小型有線廣播電視業者,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著手修訂《放送法》、《網路多媒體廣播電視事業法(IPTV法)》等施行細則,並擬於2022年6月前送交國會審查。此次相關施行細則修訂將具體化規範事項,以建立明確的標準、程序與適用對象,主要修正內容包括:

  • 具體化中小型有線廣播電視業者的內容支持規範:為提升地方中小型廣播電視業者的競爭力,明確制定如指定專責機關單位、必要經費編列等規範,以支持地方頻道內容製播。
  • 明確規範付費電視服務條款審查相關程序與文件:為提高業者自律,引進付費電視服務條款備查機制,並明確規範相關作業期限;另,針對最低額頻道訂閱費、整合服務訂閱費等需經許可事項,亦訂立相關申請文件和審查程序。
  • 技術結合服務申報文件、程序等具體化:將無線廣播電視、衛星廣播電視、有線廣播電視以及IPTV等技術結合審查改為備查制,並訂立申報標準及程序。
  • 具體化付費電視品質評鑑方式與程序:隨著付費電視品質評鑑法制化,制定如品質評量、隨選視訊服務(video-on-demand, VoD)廣告分析等指標,並明確要求業者提交相關資料。
  • 廢除竣工檢查相關規範:為降低業者行政成本,廢除有線廣播電視設施竣工檢查制度,並刪除施行細則中關於竣工檢查申請要件、程序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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