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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內閣通過草案,超大規模數據中心不得設立於特定區域

荷蘭住宅、空間計畫及環境部(Ministerie van Volkshuisvesting, Ruimtelijke Ordening en Milieubeheer, VROM)於2022年2月宣布,為防止超大規模的數據中心設立於不適當之地點,過度損耗有限的地理空間及能源,擬立法監管。近日,荷蘭內閣已通過相關草案,並將遞交參議院與眾議院審議,同時亦透過網路進行公眾諮詢。

該草案將修訂《一般空間計畫條例(Besluit algemene regels ruimtelijke ordening, Barro)》及《生活環境品質法(Besluit kwaliteit leefomgeving, Bkl)》內容,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已劃入土地使用分區計畫及環境計畫的區域興建超大型數據中心,惟格羅寧根省(Groningen)及北荷蘭省(Noord-Holland)等2省則因位於邊陲地帶,具有足夠的空間及風力綠能,故將不受該法限制。同時該草案之效力亦不溯及於2022年2月16日前已設立、獲得設立許可、提交申請設立的超大型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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