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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向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RTC)發布電信政策更新指令

加拿大聯邦政府根據該國《電信法》第7條,於2023年2月13日向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RTC)發布電信政策更新指令(包含政策方向、目標、有效監管原則、固網競爭注意事項、行動競爭考慮因素、處理消費者事務方法等),要求CRTC制定新規則以促進電信產業競爭、提高資費可負擔性、提高消費者利益與鼓勵創新,主要目標如下:

  • 鼓勵各種形式的競爭與投資。
  • 確保加拿大包含農村、偏遠地區與原住民社區在內的所有地區,都能以可負擔的價格使用具高品質、高信賴度且富韌性的電信服務。
  • 強化及保護消費者權利,包含網路接取相關權利。
  • 對於新興、區域性或規模小於現提供國家電信服務的電信業者,降低其市場進入與競爭障礙。
  • 促進電信服務創新,含新技術與差異化產品服務。
  • 刺激研發與電信服務相關的無形投資。

該指令亦要求CRTC採取行動提供更即時且更好的網路批發價格,並指示CRTC改善混合型虛擬行動網路業者(Hybrid 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 Hybrid MVNO)模式,必要時將要求其轉為完全的MVNO模式以支撐電信產業整體競爭。

另CRTC於同年2月15日宣布將加速大型電信業者電線杆設置期程,使其他競爭者得透過接取大型電信業者所擁有或控制的電線杆,更加快速且有效地推出其寬頻網路服務,進而促進加拿大各地電信產業競爭。CRTC亦明確訂出電線杆維護責任及設備安裝相關費用分攤規定,並要求大型電信業者須向CRTC和競爭電信業者提供有關電線杆接取要求的詳細資訊,以提高透明度與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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