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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競爭局過去阻止電信業者Rogers與Shaw合併案,加拿大競爭法院勒令其支付1,300萬加元予Rogers與Shaw

加拿大競爭法庭(Competition Tribunal)於2023年8月28日對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過去阻止電信業者Rogers Communications(以下簡稱Rogers)和Shaw Communications(以下簡稱Shaw)合併案,裁決加拿大競爭局應向這兩家電信業者支付約1,300萬加幣(約新臺幣3.05億元)賠償金,並指出加拿大競爭局阻止該合併案之做法有欠公允,此舉大幅增加業者所需承擔的費用。

該合併案最初於2021年宣布,計劃於2022年完成,加拿大競爭局以恐會損害市場競爭為由,曾多次阻止這項價值200億加幣(約新臺幣4,686.84億元)的合併案,最終在2023年3月獲得核准。

加拿大創新、科學及工業部長(Minister of Innovation, Science and Industry)在一定的條件下同意該合併案,主要關鍵在於Shaw將旗下Freedom Mobile持有的無線電執照轉讓予另一電信業者Quebecor旗下的Videotron,以降低合併案通過後造成市場壟斷的疑慮。上述條件總共21項,其中包括Videotron應提供比競爭對手便宜至少20%的資費方案,同時必須在未來兩年內投資1.1億美元(約新臺幣35.22億元)升級Freedom Mobile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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