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 EP)文化與教育委員會(Committee on Culture and Education)於2023年9月5日通過《媒體自由法(Media Freedom Act)》草案,以確保成員國媒體多元化並保護媒體獨立於政府、政治、經濟或私人利益之影響。
該法案主要包含五項要點:
- 保護記者工作:禁止對記者施予干擾與壓力,包括強迫記者揭露消息來源、試圖獲取其設備上的加密內容,以及對其使用間諜軟體。
- 所有權透明度之義務:為評估媒體獨立性,歐洲議會文化與教育委員會希望強制媒體業者公布所有權人及直接或間接受益者之資訊。
- 禁止大型數位平臺任意決策之規定:為禁止大型數位平臺任意刪除或限制歐盟媒體內容,歐洲議會文化與教育委員會引進自我聲明與驗證程序,以幫助區分獨立媒體(independent media)和流氓媒體(rogue media)。
- 經濟可行性:成員國應編列預算提供公共服務媒體資金協助,防止政治干預與確保預算之可預測性。
- 更獨立的歐盟媒體機構:希望成立一個獨立的專家小組,傳達媒體部門和民間社會的觀點,提供歐洲議會文化與教育委員會相關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