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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RTC)公布《線上串流法(Online Streaming Act)》規範之註冊業者標準

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RTC)於2023年5月12日啟動《線上串流法(Online Streaming Act)》首次公眾諮詢後,復於2023年9月29日發布兩項決定,包含設立需揭露資訊的線上串流服務業者標準,以及其需遵守之規範。

在加拿大營運、提供影音或視聽內容且年收入達到或超過1,000萬加拿大幣(約新臺幣1,350萬元)的線上串流服務業者,需於2023年11月28日前註冊並填寫基本資料(該流程僅須完成一次)。特定線上串流服務業者需提供播映內容和訂閱數等相關資訊,且提供之服務不得綁定特定行動或網路服務。

CRTC將於2023年11月20日啟動第三次公眾諮詢,重點關注於傳統廣播電視公司和線上串流服務業者為支持加拿大本土和原住民內容所需做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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