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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媒體法案(Media Bill)》將廢除《犯罪及法院法》第40條規定,發揮英國電視和廣播的潛力

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於2023年11月8日提出《媒體法案(Media Bill)》,並於2023年11月21日進行二讀會議,將廢除《犯罪及法院法(Crime and Courts Act)》第40條規定。

英國《媒體法案》旨在發揮英國電視和廣播的潛力;其中,廢除《犯罪及法院法》第40條規定之目的係消除出版商在贏得法律訴訟的情況下,仍需支付法律費用的可能性,並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開闢新的機會實現成長和潛力,以提升、推動更多高品質的英國節目。

《媒體法案》之目的包括確保主要廣播電視公司擁有多樣化電視節目類型,保護大眾對重要體育賽事免費觀看的權利、賦予公共廣播電視服務(Public Service Broadcasters, PSBs)創作和製作熱門節目的權力,以及主要串流媒體提供新的隨選視訊服務(video-on-demand, VoD),針對有害內容提供保護措施,以保護家長和兒童。該法案使廣播電視公司能夠吸引更多觀眾,投資人才和技術,達到2030年創意產業價值增長500億英鎊(約新臺幣1.97兆元),並創造100萬個就業機會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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