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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修法對垃圾郵件寄件者及電信業者加重懲處,並規定資通訊服務提供者須有效阻斷非法資訊的傳播

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於2024年1月16日宣布其所提出的《資通訊網路之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정보통신망 이용촉진 및 정보보호 등에 관한 법률)》部分修正案已獲內閣會議通過。本次修正包括加重對垃圾郵件寄件者及電信業者懲處,以及規定資通訊服務提供者須有效阻斷非法資訊傳播。

垃圾郵件問題日趨嚴重,商業廣告訊息發送者、資通訊服務提供者透過發送垃圾郵件獲取利潤,為民眾帶來困擾且衍生非法博弈、非法借貸等社會問題。新修正案規定,垃圾郵件寄件者從最高1年監禁或罰鍰最高1,000萬韓元(約新臺幣23萬元),提高至最高3年監禁或罰鍰最高3,000萬韓元(約新臺幣70萬元),而未針對垃圾郵件採取必要措施的電信業者,罰鍰則從1,000萬韓元(約新臺幣23萬元)提高至3,000萬韓元(約新臺幣70萬元)。

另外,新修正案也規定資通訊服務提供者於韓國境內安裝及營運資料伺服器,須採取技術和管制措施以阻斷非法資訊傳播,違者可被處以最高1,000萬韓元(約新臺幣2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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