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AT&T在2016年至2020年間,投資無線與有線網路計畫金額超過1,050億美元。根據AT&T的統計,目前AT&T的5G網路已提供全美14,000座城鎮,涵蓋2.3億人口,且AT&T 5G+網路已在美國38個城市啟用。近期,AT&T在C頻段拍賣中取得80MHz頻譜和29%許可執照,並計劃於2021年底開始佈署中頻段頻譜,屆時AT&T預計可完成全國5G低頻段網路佈建,並提高全美用戶的平均網路速度。
2021-03-09
依據紐西蘭2018年修訂之《電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Act in 2018)》,其賦予紐西蘭商業委員會(Commerce Commission, ComCom)有改善零售服務品質(RetAIl Service Quality, RSQ)之權力,包括客戶服務、故障、安裝、合約、產品資訊揭露、帳單、轉換、服務效能、速度及可用性。
2021-03-09
繼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主席Von Der Leyen宣布啟動「歐洲數位十年(Digital Decade)」計畫,EC於2021年3月9日進一步提出「數位羅盤(Digital Compass)」發展策略,設立4項具體目標:
2021-03-08
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和網路安全及基礎設施安全局(Cybersecurity and Infrastructure Security Agency, CISA)共同宣布新推出安全、有彈性的行動網路基礎設施(Secure and Resilient Mobile Network Infrastructure, SRMNI)最終獲獎專案,以支持CISA解決聯邦網路上網域名稱系統解析(DomAIn Name System Resolution)問題,以及提供適用的可信任網路連接(Trusted Internet Connection, TIC)3.0安全覆蓋,加強企業行動安全和後端聯邦政府網路。該等SRMNI專案重點在於開發能改善政府行動設備網路流量可視化的解決方案,以識別惡意軟體、惡意攻擊或試圖從行動設備竊取數據的行為。
2021-03-05
隨著過去幾年美中之間緊張局勢加劇,美國祭出制裁目標鎖定華為和中芯國際等中國大陸的重要廠商。中國大陸正在尋求與前沿技術(Frontier Technology)相關的研究,其中包括量子運算和半導體,期與美國在前沿技術領域相抗衡,以搶占領先地位。
2021-03-03
澳洲《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準則(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以下簡稱新聞議價準則)已於2021年3月2日正式施行。澳洲通訊及媒體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根據準則內容,於3月3日在官方網站公告開放澳洲新聞事業登記。
2021-03-02
韓國反壟斷監理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 KFTC)於2021年2月24日以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為由,對其國內行動通訊業者SK Telecom(SKT)及其IPTV部門處以64億韓元(約新臺幣1.61億元)罰款。
2021-02-23
澳洲政府在2020年12月9日提出《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準則(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法案,並送交澳洲議會進入立法程序。由於該法案規範Facebook與Google等數位平臺和澳洲新聞媒體間的內容授權議價與爭議處理規範,因而引發數位平臺業者反對。在無法與澳洲政府取得共識的情況下,Facebook於2021年2月間陸續移除澳洲民眾和當地新聞業者於Facebook 即時動態上分享的新聞貼文,另包含部分澳洲政府所發布的公共衛生資訊等亦遭受影響,引發社會譁然。
2021-01-19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於2021年1月19日發布之「寬頻建設報告(Broadband Deployment Report)」指出,美國政府於消除通信基礎建設障礙、提倡創新和競爭政策措施之成效頗佳,有效縮小美國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使都市和鄉村居民使用固網寬頻服務網速達25/3 Mbps(即下載速度至少達到25 Mbps、上傳速度至少達到3 Mbps)之比例差距,由2016年的30%下降至2019年的16%。
2021-01-04
鑑於韓國許多OTT平臺消費者在免費試用期結束後,未收到通知便被自動續訂為付費會員,且有訂閱費用無故增加、訂閱方案遭異動等消費爭議,取消會員資格與退款流程亦困難重重。為遏止亂象,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 KFTC)近期召開消費者政策委員會會議,要求在韓國營運的OTT業者與境外業者(特別是Netflix),須在免費試用期到期前先行通知消費者,且未通知前亦不得收取費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