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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2899 項的查詢結果

2024-02-17
日本樂天行動(Rakuten Mobile)、KDDI、NTT Docomo及SoftBank Corp.等電信業者推動衛星直連電話技術發展,目標於2026年之前實現衛星直連智慧型手機,無須使用專用接收器,以及在2025年推出高空平臺(High Altitude Platform Station, HAPS)行動通訊服務,以擴大涵蓋範圍且可在發生自然災害時使用。
2024-02-16
美國紐約市政府起訴TikTok、Instagram、Facebook、Snapchat和YouTube等社群平臺,指控其增加青少年用戶憂鬱症和自殺意念等心理健康問題,並對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之城市、學區和公立醫院系統造成巨大負擔,使紐約市每年在相關健康項目和服務方面虧損1億美元(約新臺幣31.4億元)。
2024-02-16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 FCC)於2024年2月15日通過《電話消費者保護法(Telephon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TCPA)部份修正案,旨在保護消費者免受自動語音電話(Robocalls)和自動發送簡訊(Robotexts)所擾,新法案規定自動語音電話撥號方和自動簡訊發送方收到消費者請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禁止來電(do-not-call)和同意撤銷接收Robocalls或Robotexts之請求。
2024-02-16
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於2024年2月17日正式施行,資料共享平臺AGORA也於同日啟用。根據DSA規定,除僱用人數少於50人且年營業額低於1,000萬歐元(約新臺幣3.43億元)之小型企業外,所有在歐盟擁有線上用戶之數位平臺皆必須遵守其規定。此外,DSA也適用於託管服務以及線上中介機構。
2024-02-15
澳洲通訊及媒體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已對發送大量簡訊的5家電信業者予以處罰,因其未能遵守反詐騙和公共安全規則。ACMA調查發現,Message4U Pty Ltd、SMS Broadcast Pty Ltd、DirectSMS Pty Ltd、Esendex Australia Pty Ltd和MessageBird Pty Ltd等電信業者皆允許使用縮短的企業名稱作為寄件人ID(sender IDs),卻未對其進行充分的反詐騙審查。
2024-02-15
根據電視新聞頻道業者Iranintl於2024年2月15日的報導,伊朗政府發布命令要求社群媒體上擁有超過5,000名粉絲的帳戶需要獲得廣告執照,該命令使各界在伊朗政府對社群媒體的控制與徵稅動機引發擔憂。
2024-02-15
  •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與16個合作組織發布《人工智慧與新聞業巴黎憲章(Paris Charter on AI and Journalism)》
  • 英國競爭暨市場管理局(CMA)接受亞馬遜(Amazon)與Meta的自願性承諾,確保電商平臺公平競爭
  • 美國宣布採取四大新措施,以促進人工智慧的安全和負責任的使用
  • 馬來西亞基於國家利益考量,允許Tesla及Starlink以100%外資公司身分在馬來西亞營運
  • 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和AI verify基金會推出首個生成式AI(Gen AI)評估沙盒
  • 澳洲國家反詐騙中心(NASC)發布首份季度報告,說明該中心阻止詐騙所採取的行動
    2024-02-14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於2024年2月21日至同年4月17日針對「數位電視加值服務(digital television additional service, DTAS)」執照變更進行公眾諮詢。英國《1990年廣播電視法(Broadcasting Act 1990)》賦予Ofcom變更執照條件及提供執照持有者陳述意見之權利。Ofcom擬修改之DTAS執照條件概述如下:
    2024-02-14
    根據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規定,為加強數位平臺之安全與可信度,社群媒體影響者須明確標示出商業廣告貼文。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與22個成員國的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於2024年2月14日共同發布社群媒體影響者貼文調查結果,發現有97%的社群媒體影響者曾發布商業內容,然僅20%公開表明其為商業廣告。另外,成員國主管機關將進一步調查358名社群媒體影響者,並要求違法者遵守現行規則,若後續有必要,將採取執法行動。
    2024-02-13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4年2月13日公布根據《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啟動的4項市場調查的結果,認為蘋果(Apple)的即時通訊服務iMessage、微軟(Microsoft)的網路搜尋引擎Bing、網路瀏覽器Edge及線上廣告服務Microsoft Advertising不應被指定為核心平臺服務的守門人(gatekee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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