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站台檢索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約有 213 項符合 "詐騙" 的查詢結果

2026-09-03
澳洲通訊及媒體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於2026年9月3日宣布,電信業者Telstra因未依規定執行身分驗證程序,且未採行行動門號詐騙風險防制措施,遭裁罰27萬7,200澳幣(約新臺幣642萬元)。
2026-08-31
  • 歐盟簽署IRIS²實施協議,推動多軌道衛星通訊系統以強化網路韌性
  • 美國NTIA持續推動寬頻普及改革及聯邦頻譜重整計畫,強化6G及衛星通訊布局
  • 韓國警政、金融及電信單位共同強化AI語音詐騙資訊共享平臺,提升跨域防詐及事前攔阻能力
  • Meta與美國多州達成和解,同意強化Facebook及Instagram兒少使用限制
  • 新加坡強化線上服務防詐準則,要求即時通訊、社群媒體及電商平臺主動防制詐騙
  • 澳大利亞國會通過新聞議價誘因制度,促大型數位平臺與新聞業者達成商業協議
    2026-08-20
    韓國金融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FSC)於2026年8月20日召開第二次「金融業語音詐騙防制協調會議(금융권 보이스피싱 근절 협의회)」,邀集警政及金融等機關部會代表,與銀行及電信業者共同檢視「AI語音詐騙資訊共享與分析平臺(AI-based anti-phishing Sharing & Analysis Platform, ASAP)」運作情形,並研議強化語音詐騙事前預防及攔阻機制。
    2026-08-17
    新加坡警察部隊(Singapore Police Force, SPF)於2026年8月17日依《線上犯罪危害法(Online Criminal Harms Act, OCHA)》,宣布新增《線上即時通訊及視訊會議服務準則(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Messaging and Conferencing Services, Messaging Code)》及《社群媒體服務準則(Code of Practice for Social Media Services, Social Media Code)》,並強化既有《電子商務服務準則(Code of Practice for E-Commerce Services, E-Commerce Code)》,要求指定線上服務業者實施階梯式管理,主動防制詐騙及惡意網路活動。
    2026-08-07
    日本總務省於2026年8月7日宣布,與警察廳、金融廳、消費者廳、數位廳、法務省及經濟產業省等7個政府機關,共同要求Google、LINE Yahoo、Meta、TikTok及X等5大平臺業者,強化社群媒體等服務的冒名詐騙廣告防制措施,以因應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冒名的詐騙廣告,以及社群媒體投資詐騙問題。
    2026-08-06
    全球行動通訊系統協會(Global Speciale Mobile Association, GSMA)於2026年8月6日發布《2026年亞太行動經濟報告(The Mobile Economy Asia Pacific 2026)》,預估至2030年行動通訊技術及服務對亞太地區經濟貢獻將自目前1兆美元(約新臺幣32.26兆元)成長40%,達1.4兆美元(約新臺幣45.17兆元),並強調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數位信任、數位主權及數位基礎設施韌性將成為四項重要發展議題。
    2026-07-10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於2026年7月10日公布《詐騙廣告實務準則(Fraudulent Advertising Code)》草案,依據《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 OSA)》要求大型社群媒體及搜尋平臺等「第一類服務(Category 1 services)」採取多項安全措施防制詐騙廣告(scam adverts),違規業者最高可處1,800萬英鎊(約新臺幣7.7億元)或全球營收10%之罰鍰,以較高者為準。
    2026-06-26
    韓國媒體傳播暨通訊委員會(Korea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MCC)於2026年6月26日召開跨部會「AI犯罪應變跨部會協議機制(AI 범죄 대응 범부처 협의체)」啟動會議,整合通訊、科技、金融、司法、個人資料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及警政等共10個跨部會機關,共同研擬「AI犯罪防制綜合應變計畫(AI 범죄 근절 종합 대응 계획)」,以因應深度偽造性剝削、AI虛假及不當廣告、AI金融詐騙等犯罪案件處理。
    2026-05-31
    • 歐盟執委會(EC)擬建立2 GHz行動衛星統一授權機制,推動D2D及跨境衛星通訊發展
    • 韓國修法強化語音詐騙防制措施,並提升電信事業公益性審查機制
    • 澳洲ACMA推動簡訊發送者識別碼登錄制度,強化簡訊詐騙防制
    • 歐盟發布《數位服務法》可信檢舉者指引草案,並推動G7兒少網路保護原則
    • 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擬擴大串流平臺監管,同步強化私密影像保護機制
    • 新加坡設立網路安全委員會(OSC)並實施《網路安全法(OSRAA)》,強化網路危害救濟與平臺責任機制
      2026-05-29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6年5月29日就《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下「可信檢舉者(trusted flaggers)」機制發布指引草案,並啟動公眾意見諮詢,以建立歐盟一致且透明的非法內容通報與處理機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