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德國聯邦網路局(Bundesnetzagentur, BNetzA)將5G獨立組網(5G standalone, 5G SA)的數據資料,納入行動通訊監測的互動式地圖,從而提供當前可用的、最強大的行動通訊技術藍圖。行動通訊監測收集德國行動通訊涵蓋範圍的所有相關數據資料,蒐集對象包括德國四家行動通訊業者,如德國電信(Deutsche Telekom)、沃達豐(Vodafone)、Telefónica Deutschland和1&1,更新後的地圖已呈現2024年4月的數據資料。
2024-05-31
- 通訊類:市場研究機構發布5G市場趨勢調查報告及歐盟發布5G立場聲明書;韓國電信資費及服務品質之最新政策;國際電信主管機關防治詐騙進行國際合作之情形;國際發布固定寬頻網路之市場報告及美國提高寬頻網路速率標準。
- 傳播類: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通過表決,要求有線電視和直播衛星電視業者標明服務總價;歐盟執委會因應歐洲議會選舉,發布線上平臺風險緩解指導方針;歐盟執委會對Alphabet、Apple及Meta展開《數位市場法》違規調查;日本內閣府確認生成式AI及數據學習不受智慧財產權規範限制
2024-05-16
德國聯邦網路局(Bundesnetzagentur, BNetzA)於2024年5月16日發布「2023年電信年度報告」,內容包含電信資產投資、光纖連接、市話與行動語音分鐘數、通訊與視訊會議服務,以及固定網路與行動網路數據傳輸量等面向之發展現況,重點臚列如下:
2024-04-30
- 通訊類:GSMAi預測2023年底全球5G行動連接數達16億,於2030年增至55億、國際研調機構Juniper Research發布6G預測報告及多國共同發表「6G原則聯合聲明」、日本電信業者發展衛星直連電話及高空平臺(HAPS)行動通訊服務、國際發布詐騙防治措施及調查報告。
- 傳播類:歐盟執委會(EC)依據《數位服務法(DSA)》成立獨立諮詢小組與資訊共享平臺,確保歐盟與各成員國監管標準一致性、以利資訊共通;新加坡《線上犯罪危害法(OCHA)》於2024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將與數位平臺業者合作,加強線上內容監理與打擊線上犯罪;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報告,指出AI技術缺陷,提出應對建議並強調媒體識讀的重要性。
2024-04-30
- 市場研究機構Dell'Oro:電信業者縮減5G領域的投資,2023年電信資本支出下降
- 《歐洲互通法案(Interoperable Europe Act)》正式生效,促進跨境資料交換及加速公共部門數位轉型
-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恢復網路中立性
- 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針對《線上安全法》數位平臺「分類」標準進行公眾諮詢
- 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宣布修訂無障礙電視服務近用規則及最佳實踐指導方針
- 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保護美國免受外敵應用程式控制法案》,TikTok恐將面臨封鎖
2024-04-29
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於2024年4月29日宣布通過《Gigabit基礎設施法案(Gigabit Infrastructure Act)》,旨在簡化相關流程以加速光纖與5G等高速網路佈建,包含透過公部門與電信業者間強制性調解機制簡化相關流程,以降低申請高容量網路佈建相關補助金時所產生之不必要成本;提升政策透明度,以確保公共電子通信網路業者進行有效規劃;解決建築物內實體基礎設施佈建與接取問題。另該法給予歐盟成員國一定程度的彈性,如拓展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外,考量現正執行之歐盟境內通信(intra-EU communications)零售價格上限機制(語音費率最高每分鐘0.19歐元(約新臺幣6元)及簡訊每則最高0.06歐元(約新臺幣2元)將於2024年5月14日到期,歐盟部長理事會決議將前述機制期限延長至2032年6月30日,以保護較弱勢之消費者。
2024-04-11
英國行動網路產業協會Mobile UK於2024年4月11日發布「再平衡措施:發揮英國行動產業潛力(Rebalancing Act: Unlocking the Potential of the UK's Mobile Industry)」調查報告指出,儘管行動網路業者(Mobile Network Operators, MNO)每年投資約20億英鎊(約新臺幣809.2億元)於通訊基礎設施,惟英國5G佈署仍面臨250億英鎊(約新臺幣1.01兆元)的資金缺口,呼籲英國政府加強扶植MNO佈署5G,改善投資環境,俾利推動5G獨立組網(standalone, SA)。
2024-04-02
市場研究機構Dell'Oro近期發布的報告顯示,由於電信業者縮減5G領域的投資,2023年全球有線、無線及其他電信業者的資本支出總額下降。其他報告重點如下:
2024-03-31
- 通訊類:ITU發布5G網路涵蓋情形;Euroconsult發布衛星直連市場發展報告;美國FCC簡化衛星申請程序;國際防治詐騙政策措施與反詐成效;韓國發布降低家庭電信成本與加強用戶保護措施;國際針對AI發布「布萊切利宣言」,倡議促進AI的安全、負責任的使用和國際合作的協議與責任
- 傳播類:Google與加拿大達成《線上新聞法》共識並將持續提供新聞服務;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CC)成立「根除假新聞工作小組」,啟動「快速審查及救濟系統」打擊假新聞;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RTC)公布《線上串流法(Online Streaming Act)》應註冊業者標準;美國《紐約時報》針對OpenAI與Microsoft利用其內容訓練聊天機器人提出訴訟;歐盟執委會(EC)依《數位服務法(DSA)》推出透明度資料庫與獨立審查規則;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提案恢復網路中立規則,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修訂網路中立指導方針;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敦促歐盟執委會(EC)制定新法以解決數位成癮問題、歐盟執委會(EC)推出「網路影響者法律中心」,提供內容創作者立法資訊
2024-03-29
日本總務省自2017年3月開辦「接續費用計算相關研究會」,該研究會於2023年9月6日發布的第七次報告書指出,各電信事業對行動電話接續費用成本會計中語音傳輸服務和數據傳輸服務成本分配看法不同之批判,故在該研究會下成立「行動接續費分配工作小組」集中討論相關議題。而總務省根據探討結果,於2024年3月29日宣布修訂「MVNO相關電信事業法及電波法適用關係指導方針」,並依《第二類指定電信通信設備接取費用規則》、《第二類指定電信設備接取會計規則》與《電信事業會計規則》,明訂以下成本分配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