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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發布2018年隱私和數據安全年度報告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於2019年3月發布《2018年隱私和數據安全工作年度報告(Annual Report Highlighting Its Privacy and Data Security Work for 2018)》,總結該年度消費者隱私和數據安全的執法情形。

FTC以往透過許多工具保護消費者與個資隱私,最主要的方式是直接透過執法行動制止相關違法行為,並要求公司採取積極的措施糾正非法行為,包括實施全面性的隱私安全計畫、消費者的資金補償(Monetary Redress)、非法利潤歸還(Disgorgement of Ill-gotten Gains)、刪除非法獲取的消費者訊息,以及為消費者提供透明度及選擇機制(Transparency and Choice Mechanisms)。

若企業違反個資隱私,FTC可就企業違反隱私法規之行為處以民事罰款,依循法令眾多,包括兒童線上隱私權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公平信用報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電話行銷銷售規定(Telemarketing Sales Rule)、公平債務催收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垃圾電郵防治法(Controlling the Assault of Non-Solicited Pornography and Marketing Act(簡稱CAN-SPAM))等。截至今日,FTC已蒐集數百件關於隱私權和數據安全案例。

FTC可直接透過法令規章遏止隱私權違法情事發生,同時也透過其他間接工具執行政策,包括發布相關議題的研究報告、舉辦研討會、提供消費者和企業教育素材,並在美國國會作證,評論影響消費者隱私的立法和提供監管建議,以及針對全球隱私和數據安全議題與國際夥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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