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發布與成員國達成共識的新指南,確保歐盟國家在新冠病毒(COVID-19)追蹤應用程式進行合作,以利跨境之互通性。
依據新指南的規定,該追蹤應用程式必須具備自願、透明、暫時、網路安全,以及使用去識別化數據等原則;其採用藍牙技術,並需獲得國家衛生當局的批准,以及具備跨境與跨系統之互通性。新指南規定應用程式相互通信的最低要求,確保個別用戶在歐洲任何地方與新冠病毒檢測為陽性的用戶接近時,都可以收到警報通知。
EC表示互通性至關重要,民眾自願使用國家追蹤應用程式,將有助於歐盟逐步取消內部的邊境管制與恢復自由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