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SIT)公布《放送法》、《網路多媒體廣播電視事業法(IPTV法)》以及《電信事業法》修正案

為配合韓國政府於2020年6月提出的「數位媒體生態系發展方案」,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同年8月31日公布《放送法(방송법)》、《網路多媒體廣播電視事業法(인터넷 멀티미디어 방송사업법,簡稱IPTV法)》以及《電信事業法(전기통신사업법)》等法規修正案,並公開徵求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數位媒體生態系發展方案」中確立韓國將以最小限制原則,制定跨部門數位媒體發展政策,如由企劃財政部(기획재정부)主導OTT稅制改革、文化體育觀光部(문화체육관광부)制定OTT自律規範等。為使規管對象明確化,MSIT修改《電信事業法》將OTT列為「特殊類型的附加電信事業」,除應向MSIT進行營業申報之外,倘欲透過網路提供影音服務者,無論新進或併購相關事業之業者皆應通知文化體育觀光部。

此外,為提高廣電產業的自主性並保護觀眾權益,MSIT亦提出《放送法》、《IPTV法》修正案,擬放寬付費電視限制,如廢除市占率限制、廢除有線電視設備竣工檢查、放寬費用許可規範、放寬技術結合審查等,同時亦將增設觀眾委員會、引進付費電視品質評價制度等,加強觀眾權益保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