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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會議軟體Zoom以8,600萬美元與美國集體隱私訴訟和解

2020年3月,視訊會議軟體公司Zoom遭美國境內的付費用戶與免費用戶向加州北區的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Zoom與Facebook、Google和LinkedIn共享個人數據,侵犯數百萬用戶的隱私,以及將其加密協議「傳輸加密」誤導為端到端加密,意即Zoom可以接取會議的視訊與影音,會議參與者非唯一可解密的通訊者,並指控Zoom未能阻止駭客加入視訊對話。Zoom已同意支付8,600萬美元(約新臺幣24.05億元),以尋求和解。

Zoom對上述指控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但已同意加強其安全措施。初步和解協議中包括一項條款,Zoom承諾對其員工進行數據處理與隱私方面的專業培訓,惟此需得到美國加州San Jose地區法官之批准。若提議的協議獲得批准,參與集體訴訟的用戶有資格退款15%的費用或25美元(約新臺幣699元),以較大者為主,而其他人最多可退款15美元(約新臺幣419元)。自2020年4月起,Zoom展開大量工作,透過更新應用程式以實際解決安全與隱私問題,包括引進端到端加密以及超過100項和隱私、安全與保護相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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